【高宏銘專欄】誰是好心肝的心肝寶貝?

  • 2021-06-10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圖:取自好心肝診所官網

文/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就在國人企盼已久的疫苗逐漸到國,正期待能透過施打疫苗讓今年5月份升高的疫情緩和下來,在疫苗到台灣前,中央疾病指揮中心就清楚列出施打疫苗的順序,第一類最優先的當然就是第一線的醫事人員,畢竟醫事人員的面對疫情的危險性最高,像日前就傳出因為幫確診病患插管,造成醫護人員感染的不幸事件(https://heho.com.tw/archives/177623)。

而大部分的國人也都能理解醫事人員的辛苦和危險,對於以醫事人員作為第一類最優先施打對象多表支持和認同。但就在疫苗逐漸到國,由中央分批分配給各地方政府展開施打作業後,許多地方卻傳出非第一類醫事人員,甚至也非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如警察、救災、救護、海巡、村里長、海關)或第三類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機組員、防疫車隊、防疫旅宿)的人員竟然就搶先施打疫苗的亂象。

先是高雄義大醫院幫前立委黃昭順施打AZ疫苗,黃昭順說她是在臺北市造冊的醫事人員,無法去台北打,所以可以在高雄打云云。但就此高雄市政府表示台北市政府完全未告知,也對義大醫院提出警告。(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55406

新北市雙和醫院也傳出有百名VIP被通知可以前往施打疫苗,此事爆出後,新北市政府副市長居然還說要關心疫苗何時來,不用在這地方計較。真的很想罵一句國罵,這些VIP是多VIP?這種打法,疫苗就算分配過去,該優先施打的人員可能都還打不到?(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106/202106032044790.html

在雲林縣也發生前縣長張榮味在今年5月31日才出獄後就接種疫苗,面對質疑,雲林縣長張麗善還澄清說因為張榮味是同住家人,可以優先施打。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清楚說根本沒有同住家人這一類可以優先施打。(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61829

接著就是台北市好心肝診所幫1千多名「志工」漏夜施打疫苗,這真的是令人最火的一件疫苗亂象。台北市身為重災區,第一線的醫事人員都還未全數接種第一劑時,居然這些「志工」都可以施打了!台北市政府雖然表示已重罰好心肝診所新台幣200萬元,也將衛生局人員送政風處調查,但這些已經被施打的疫苗,跟本就無法回復了。一旦醫事人員又出感染情形,可能又會是防疫的破口,難道曾執業醫師多年的台北市長柯文哲會不清楚這利害關係?(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10/DVIMKIQU4JAPVI355WFVJY42CY/?fbclid=IwAR2X2eaIXEDrNg7Vl6MsHQLUXoNoJ-1_cGn1Ng6csl_s0md7-KwCZqjTabk

面對疫情,大家要團結一致,絕對不能各吹各的調,否則疫情實在難以緩和或平息,絕非全民之福。近日出現的施打疫苗亂象,除了顯示出有些國人自私的心態,更讓人看到有些平常一直講SOP講到口沫橫飛的地方首長,在真的要做事時,卻是荒腔走板。

因為現在施打武漢肺炎疫苗都一定要註記優先施打的身分,所以會註記為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人員等,如果醫療院所人員在施打疫苗時有註記不實的情形,就可能構成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的犯罪,而且這些資料也會再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福部相關單位彙報,這樣可能也會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犯罪。甚至是否有相關公務員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情形,也應該一併查明!

對此可能構成之犯罪,之前《法操》就有向高檢署陳情,希望高檢署要統合各地檢署對疫苗施打的亂象進行調查,在好心肝診所幫「志工」施打疫苗後,高檢署已經責成台北地檢署進行調查。(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25356?fbclid=IwAR1KKuDS5OaI_zdRw6CvWdTTq6NkEytmgdfm6Wc0Ibn8HCANXCTVmZwSBMw)但我們仍要呼籲高檢署應統整全國各地方檢察署,對轄區內可能未依規定施打疫苗的情形進行詳盡的調查,如有涉及犯罪,絕對要儘速偵辦起訴,以遏止此一亂象,避免未依順序進行施打疫苗而造成防疫破口情形出現。

面對疫情,國人更要冷靜,支持中央和地方政府全心防疫,也把自身能盡到的防疫責任做好,同時要心存善念,相信以台灣國人的普遍的自律和善良,我們一定能克服疫情這一關。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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