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銘專欄】南檢人員打疫苗,應予深究查明真相

  • 2021-06-17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台南地檢署。圖:取自聯合新聞網

文/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就在全國展開針對85歲以上老人施打疫苗之際,卻傳出在疫情指揮中心才剛於2021年6月15日宣布負責相驗業務的檢察官和法醫等人員可列入第二類接種新冠肺炎疫苗順位,各地地檢署才開始造冊之際,卻傳出台南地檢署早已有100多位人員施打疫苗完畢了。(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16/2008565.htm#ixzz6xzuBVtjX

南檢面對包括其他地檢署在內的各界質疑時,表示有事先詢問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詢問是否可以將一線人員列為第二類人員,好施打疫苗?後來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同意,南檢即造冊安排人員施打疫苗。(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72379

但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經考量國內、外流行疫情嚴重程度,認有統籌各種資源、設備及整合相關機關(構)人員之必要時,得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指定人員擔任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後備軍人組織、民間團體執行防疫工作;必要時,得協調國軍支援。」現在面對疫情,全國都已經進入三級警戒,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早已設置多時,疫苗在此時屬於重要資源,難道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在接到南檢詢問可否將一線人員列為第二類人員時,都不用回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判斷後決定嗎?

況且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2021年6月15日發佈的新聞稿,才說明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包含對象為:「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及協助防疫工作之國軍人員。(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R-DB5ro9NqAlSEStj_Uaxw?typeid=9

從這樣新聞稿的內容,可知是否屬於第二類人員,應該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來決定。各地檢署負責相驗業務的第一線人員,也是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策下,可列入第二類人員。

所以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在決定可將南檢第一線人員列入第二類人員前究竟有無經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還是就自己認定?這不僅涉及中央、地方機關對疫情指揮的權責問題,更進一步要深究的是如果認定是否屬第二類人員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權責時,那早已施打的南檢人員在疫苗施打資料中記載為「第二類人員」,就可能是一種虛偽之記載。

之前台北市發生的好心肝診所幫「志工」施打的事件,就已經讓全國嘩然,高檢署更已責成北檢進行調查,現在南檢有人員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將各地檢署負責相驗的第一線人員列入第二類人員前就已經施打疫苗,高檢署更應該要有所行動,甚至是由高檢署自行發動偵查,千萬不可交由南檢自行調查。

還有要進一步指出的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是認定地檢署處理相驗業務的同仁為第二類人員,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南檢是將可能和民眾接觸的第一線人員造冊施打,其中包括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官、法醫、司機、法警等,可是會離開地檢署去處理相驗事務的原則上只有偵查組檢察官和書記官、法醫和司機等人員,所以南檢造冊的人員是否都屬於處理相驗事務人員,也應該一併查明。

面對疫情,大家難免情緒緊張或擔憂,但是國家目前手頭上的資源就是這樣,必須寶貴使用,前不久台南市衛生局局長還表示目前疫苗施打對象為第一類醫事人員、環保局清消人員、殯葬管理所員工、清消化學兵、飛行員、警察、消防救護人員、長照機構照服及護理人員、社工。(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106040307.aspx

在南檢人員施打前,這些原本列為優先施打疫苗的人員是否均已施打完畢?我想,這應該也是高檢署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該要進行瞭解並向全國民眾說明的地方。

面對疫情就是一場戰爭,南檢人員身為國家公務員,應該要恪守崗位,依指揮中心指示行動,沒想到卻反而是去趕緊爭奪形同作戰物資的疫苗,如果按照南檢所說因為第一線人員常接觸民眾的標準來看,所有外送平台的外送人員都應該一起改列為第二類人員才對。況且,現在三級警戒情況下,各地檢署幾乎都取消庭期,也分流上班,到底還有多少「常和民眾接觸」的人員,我們還真希望南檢能公開這些人員名冊,讓民眾來好好表揚一下這些「戮力從公」的優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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