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改國是會議】司改國是會議滿月了!司改,思改

  • 2017-04-05
  • 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第四次籌備委員會議會後記者會,由「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副召集人許宗力說明。照片:總統府

舉目所及,目前法律相關議題,最火熱的,當然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喧騰已久的司改國是會議,目前也已進行約三分之一的時程,參與其事的委員們也提出了若干決議,未來,這些決議內容,勢必將逐漸進入實質的規劃討論。現在,就讓《法操》對於已經作成的部分決議,一同和大家討論看看。

「三級三審」會變成「四級四審」!?

首先,在《第二分組:全民信賴公正專業的司法》中,目前作成決議裡,最值得討論的,就是對於裁判憲法審查必要時得自為判決。此項決議如果落實,可能造成訴訟程序的變動,也就是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將來可能不再具最後決定性,也就是說,目前三級三審通常訴訟程序,會再加上一級一審,變成四級四審。如此一來,最高法院還能稱為「最高」法院嗎?如此一改,可能會造成整個訴訟時程更為冗長,所以,若真要執行,在制度設計上,要如何精簡訴訟時程,就必須一併加以規劃。

如果對照司法院規劃「將大幅減少最高法院法官員額」的消息來看,很可能未來會將司法院和最高法院合併,並將大法官和最高法院法官合一,而這也是跟美國和日本等國家,相同的設計。不管是美國或日本,都沒有在最高法院外,另外設置一個「司法院」。當然,若台灣要做如此大的改變,很可能要透過修憲,未必是短期能夠完成。但,無論如何,如果大法官未來可自為判決,那麼,其和最高法院之互動,將會是值得觀察的面向。

司法官的養成,應從根本上做通盤規劃

《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目前成決議中,提到要放寬大學教師證書作為具擬任法官職務任用資格的依據,以及由法律人擔任兼職法官及定期法官制度。此決議一出,馬上引來為何要兼職法官的爭議。

其實,目前雖然有大學教授可以經過遴選成為法官的規定,但,實際上,轉任法官的大學教授幾乎沒聽過呀!反而是法官後來轉任教授,較常見到。所以,之後若要放寬大學教師證書作為具擬任法官職務任用資格的依據,真的就能達成鼓勵學者轉任法官的效果嗎?其實,也令人質疑呀。再來,兼職法官和定期法官的設計,與憲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的規定明顯抵觸,此也涉及修憲的問題。

此外,該組也作成司法官要增加民間社福機構及社會改革團體實習的地點,以增加司法官對社會現況的理解。令人費解的是,為何我們的司法官,常常被批評不瞭解社會現況?蜻蜓點水式的實習,真的能增進對社會現況的理解嗎?如果真要增加司法官實習地點,或許可建議到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和法扶基金會等團體實習,相信一定會對司法官一職有不同的體會。

而且,司法官的養成,應該要從根本上做通盤規劃,建議檢察官可以保持以考試選拔方式,但法官應由資深律師和檢察官中選任較為適宜,甚至,台灣也可考慮引進國會審查機制,更落實「民主正當性」的要求。

改造訴訟制度、整合司法資源,才是當務之急

關於增加法官及檢察官之輔助人力和減少法官、檢察官的工作量等決議,也想試問:各行各業,有哪一行不辛苦的呢?為何一定要從「考量如何減少法官和檢察官的工作量」來進行改革呢?

減少檢察官和法官的工作量,不應該是司法改革的目的,訴訟制度的改造,以及司法資源的整合,才是應該考慮的方向。一旦能做到這兩件事,之後,檢察官和法官的工作量自然也會下降。

而增加法官和檢察官的輔助人力一事,更要謹慎為之,現行的法官助理或檢察事務官制度,已出現有部分法官或檢察官,要求法官助理或檢事官草擬結案書類的情形。撰寫結案書類,應該法官和檢察官的本分,豈能「外包」出去?所以,增加輔助人力前,更應就現行法官助理和檢事官的工作現況,進行瞭解和分析,檢討現行制度,才適當。

決議法庭直播,讓司法環境更加透明公開

《第四組:參與透明親近的司法》,此組最值得一提的決議,就是關於支持「法律審和部分事實審言詞辯論或進行,應予以直播」的決議。法庭直播,確實是個「引戰」的議題,此決議一出,果然引來各方激烈討論。而《法操》一直以來,都支持法庭直播,也撰文解析過許多法庭直播的優劣。所以,期待未來司法院和立法院,能針對此項決議,進行更細緻的討論和規劃,以增進更為透明親近的司法。

另外,該組也作成編撰「法律文書用語辭典」,方便民眾查詢,了解法律內容的決議。平心而論,法律文字確實是些點難以親近,例如刑法中的「強暴」、「竊盜」、「侵占」或「詐欺」,都難以三言兩語說明清楚。因此,此決議我們也非常贊成,希望編撰內容,能確實做到便利於民眾查詢。

至於該組也決議要製作法學遊戲教學APP、架設法治學習網站、由專業人士協助製作法律相關戲劇節目、透過比賽徵選出更多與時俱進的法律教育方式。看到此決議內容,就想到以前常舉辦的「徵文比賽」,或是現在熱烈討論的台版「太陽的後裔」。法治教育當然可以多元活潑,可是,要落實法治教育,真的需要搞這麼多新招嗎?

記得《射雕英雄傳》中,洪七公提點郭靖不要理會黃蓉花招這麼多,用「亢龍有悔」這一招一路應對到底。這就是「大巧若拙」的境界呀!看起來樸實無華的一招,可能才是最好的!所以,這裏也回到法庭直播的議題,還有比法庭直播更好提升法治教育的方式嗎?拍再多的法庭劇、玩再多的法學遊戲,比得上好好認真看過一件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來得有收穫嗎?

目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已經進行三分之一左右之時程,也提出多項決議,在此,我們也還是肯認此一成果,並期待在未來的議程中,能提出更多引領司法進步的決議。也會持續關注會議的進行,並和大家分享。

而《法操》以落實法治教育和批判司法體制為主要理念,從創立以來,經過近兩年的耕耘,在FACEBOOK的粉絲頁面上,累積的「讚」終於邁過3萬大關,就一個以似乎給人嚴肅感覺的「法律議題」網站來說,能吸引這麼多人的關注和支持,誠然不易。非常感謝《法操》眾伙伴的努力,也感謝眾粉絲的支持和鼓勵。而未來,我們也仍會秉持創站的理想,持續前進,期許能為台灣法治進步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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