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律】《翻供》:所謂的有罪,不能僅是合理懷疑而已。

  • 2020-08-07
  • 法操司想傳媒
《翻供》劇照(圖/索尼影業提供)

文/法操司想傳媒

《翻供(결백)》是2020年上映的一部韓國電影,故事描述在韓國大川發生一起農藥米酒殺人事件,兇嫌蔡花子疑似藉著她丈夫喪禮的場合,將農藥摻入米酒裡下毒,造成一死四傷,其中一位被害者還是當地市長。蔡花子的女兒安貞仁是在首爾執業的律師,已離家多年的安律師,因母親的案子重回故鄉。

農藥毒殺事件  真相錯綜複雜

安律師的爸爸原本在村裡擔任採石工廠廠長,因詐騙與村民結怨,警方推測這是蔡花子殺人的動機,加上她的身上有農藥殘留痕跡,更加咬定她是兇手。原本蔡花子委任的律師讓她作出認罪自白,安貞仁卻認為事有蹊蹺,她懷疑蔡花子是在被警方威脅下作出自白,且現場證據有被移動過的痕跡,安貞仁於是決定接手這起母親的案子。

原本就有老年癡呆症的蔡花子,是否能犯下兇殺案已令人存疑,檢警卻完全視而不見。不僅如此,安律師發現檢察官、警方和目擊證人曾一起吃過飯,連一開始委任的律師都是同一夥人,而最終指向的幕後指使者,就是被害者之一的市長。在安律師調查案件的同時,甚至有不明人士闖進蔡花子家破壞證據,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

此時,安律師在舊家發現一張塵封已久的照片,上面寫著蔡花子的婚禮,但新郎不是安律師的父親,而是另有其人。原來,安律師從小受到父親的虐待,是因為她並非親生。更令人訝異的是,安律師原生父親疑似就是被市長一夥人害死,整個村子牽扯在政治與利益之中。面對如此的共犯結構,安律師必須想辦法將蔡花子解救出來。

確保自白真實  有罪須證據補強

從本片的片名「翻供」容易看出這是一部法律題材的電影,蔡花子的自白也從一開始的認罪,經由安律師的協助下,改變訴訟策略的方向。就一般情況來看,翻供代表被告完全推翻他之前所說的話,難免會引人懷疑。但翻供的原因很多,除了被告心境上的轉變以外,也可能是前面受到警方威嚇,到了法院才決定放心說話。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那究竟該以警方筆錄時的自白為準,還是在法院說的話評斷呢?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換句話說,如果像本片中安律師主張的那樣,那蔡花子在警方威脅下的自白,就不能作為證據。

此外,為確保被告自白的真實性,刑事訴訟法也要求不能以被告自白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還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與否,這就是學理上說的「補強法則」。補強法則除了防止以不正方法取得自白以外,也避免過分仰賴被告自白作為定罪的依據,而忽略案件可能另有真相。

超越合理懷疑  刑案要求謹慎

這部片無論是安律師或是法官,都曾提過同個概念,也就標題寫的有罪不能僅是「合理懷疑」的程度。事實上,我國刑事訴訟法中並未寫到合理懷疑四個字,它源自於英美法的證據法則,叫做「超越合理懷疑原則」。簡單來說,如果根據既有證據的判斷,對於被告有罪與否存有合理懷疑的話,就不該下有罪判決。

有別於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法官的一個有罪判決對被告的人生影響非常的大,因此對法官心證的要求,才會以超越合理懷疑作為標準。超越合理懷疑一方面使法官在判案時,避免先入為主的觀念;另一方面檢察官作為追訴犯罪的角色,負起舉證責任,也要拿出足夠的證據才能說服法官定罪。

2020年由於疫情造成電影荒,《翻供》作為率先上映的幾部韓國電影,發揮韓國電影在法律題材一貫亮眼的表現。《翻供》的韓文片名「결백」直翻叫做潔白,代表在法庭之外,它也在講述一個與親情和人生有關的故事,這其中心情和劇情上的轉折,就留待觀眾自行觀賞。


評論專區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