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務正業法律人】被音樂耽誤的法律人─舒曼
文/法操司想傳媒
本次要介紹的是德國浪漫派作曲家舒曼,舒曼在成名之前也曾經讀過法律,是個貨真價實的法律人喔~當初舒曼為什麼會選擇讀法律,後來又是怎麼從法律人轉變為音樂家呢?一起來看看吧!
1810年6月8日羅伯特·亞歷山大·舒曼出生於德國薩克森的茨維考,在家中排行老么,舒曼的父親是一位書商,耳濡目染的環境讓舒曼從小就培養起對文學的興趣;另一方面,舒曼也十分熱衷於音樂,並曾經組織了小型的管弦樂團。
雖然在童年時期就已經展現出音樂方面的天分,但因為家族中並沒有其他人從事音樂相關事業,舒曼兒時並沒有被刻意開發音樂潛能或引導走向音樂家之路。
奉母之命讀法律,但難捨音樂與文學
1828年舒曼中學畢業後,母親瓊安娜將舒曼送到萊比錫大學與海德堡學習法律,但在離家求學的日子裡,舒曼並沒有把重心放在法律上,而是大量的接觸音樂與文學,最後終於在1830年下定決心寫信回家給母親瓊安娜,告訴母親自己決定放棄法律,轉往音樂方面發展。
剛收到消息時瓊安娜十分震驚,只能寫信求助當時舒曼的鋼琴老師菲德列克·維克,徵詢他的意見,而菲德列克也告訴瓊安娜只要善加調教,舒曼很快就可以成為一位成功的鋼琴家,瓊安娜只能無奈的接受。
正式走上鋼琴家之路後,由於舒曼自認在彈琴的起步時間已經落後許多,因此非常刻苦的練習演奏技巧,甚至因為覺得自己彈琴的力度不夠,發明了一種鍛鍊手指肌肉的機械,但沒想到反而造成嚴重的反效果,高強度的錯誤訓練造成舒曼手指永久性的傷害,也徹底瓦解了舒曼成為鋼琴家的夢想。
由於舒曼當時才二十出頭,且在音樂界仍然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菲德列克鼓勵舒曼轉往作曲家發展,並時常在自己策劃安排的音樂會中讓女兒克拉拉演奏舒曼的作品,對舒曼照顧有加。
舒曼與克拉拉
在長期密切的相處下,舒曼和克拉拉相戀了,但這段感情沒有得到菲德列克的認可,菲德列克堅決反對自己苦心栽培的鋼琴家女兒嫁給已經不能再彈琴的學生舒曼。依照當時薩克森民法規定,未滿21歲的克拉拉如果要和舒曼結婚,必須得到父親菲德列克的同意,舒曼因此一狀告上法院,對菲德列克提起「婚姻許可訴訟」,經過一年左右的訴訟,舒曼和克拉拉終於如願得到結婚許可。
婚後的舒曼和克拉拉相知相惜,專心於作曲和音樂評論的舒曼作品產量達到高峰,音樂評論也讓世人更認識蕭邦、舒伯特、布拉姆斯,而後輩布拉姆斯更成為舒曼夫婦的好友。但由於背負著讓克拉拉放棄親人和事業的壓力,加上自己的收入仍然沒辦法維持家計,克拉拉因此必須復出演出名氣卻逐漸超過自己,舒曼罹患嚴重的精神疾病。後來舒曼在一次投河自盡未遂後被送進療養院,兩年後病逝,得年46歲。
舒曼的一生創作出許多流傳深遠的作品,自由浪漫的風格也深深影響著後輩和音樂界,此外,舒曼運用所學捍衛愛情也堪稱法律人的典範,值得後人學習。
參考資料
羅伯特·舒曼 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