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順時針?逆時針?

  • 2017-01-26
  • 江元慶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住在台中的男子「添運」和女子「小綺」是鄰居,小綺的媽媽在家門口經營一個小麵館,店門口擺放著做生意要用的20公斤裝、50公斤裝的瓦斯桶各三桶。

小綺媽媽聲稱,有天清晨,她在睡夢中突然聽到樓下鐵門砰砰大響,驚醒後衝出查看,發現是添運拿著棍子敲擊小綺家的鐵門。小綺則是從監視器發現,添運去碰觸了瓦斯桶。小綺媽媽得知後連忙檢查,氣憤的指控添運:「竟然把瓦斯都打開!」

警方根據雙方說詞製作筆錄後,把添運移送法辦。添運承認有碰觸瓦斯桶,但他辯稱,是在聽到「嘶嘶」聲查看附近後,發現是瓦斯漏氣才去關瓦斯,而不是開瓦斯。他甚至還具體的說,「我是順時針去轉瓦斯桶,共轉了三桶。」

不過,小綺媽媽反駁。她說,6桶瓦斯她都有去檢查,能確定6桶瓦斯桶都有被打開。小綺則說,「媽媽跟我講瓦斯都打開的時候,我有聞到瓦斯的味道」。

在小綺母女、添運各執一詞下,檢察官不採信添運,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台中地檢署起訴書,102年度偵字第10926、8341號)

添運倒底是出於惡意開瓦斯?還是基於好心關瓦斯?一審法官認為有隻眼睛應該有看到──小綺看到添運碰觸瓦斯桶的監視器。

法官勘驗監視器光碟後指稱,添運有的時候是以「逆時針」方向轉動瓦斯桶,有的時候卻又是以「順時針」方向扭轉瓦斯開關。

逆時針是「開」還是「關」?法官找來了出售這6桶瓦斯的張姓老闆做證。他證明了一點:逆時針轉動是「開」。

一審法官認定,添運確實有打開瓦斯,判處他拘役50天。(台中地院判決書,102年易字第1751號)

添運不服,提起上訴。沒想到,拍案驚奇!

二審開庭時,不僅再次找來瓦斯行張姓老闆,還搬來一桶20公斤裝的瓦斯桶,由檢察官當庭實際施測。庭審中,再次確定一個動作:「順時針」轉動瓦斯開關,是「關」瓦斯。

二審再次勘驗監視光碟,注意到了小綺媽媽的這些動作畫面:在檢查20公斤裝的瓦斯桶時,她右手碰觸了第一桶瓦斯開關,以順時針方向去轉,但沒有轉動;她沒有去碰觸第二桶瓦斯,直接去摸第三桶瓦斯開關,但沒有轉動。

此外,在檢查50公斤裝的瓦斯桶時,小綺媽媽都以右手碰觸瓦斯桶,但都沒有轉動的情形。也就是說,不管是20公斤裝、或50公斤裝的瓦斯桶,小綺媽媽都沒有轉動瓦斯開關。

既然她沒有轉動瓦斯開關,就意謂著一件事:瓦斯桶是處於關閉情形。再從這個狀態去推演,是不是代表著添運所說的是實情──瓦斯發生漏氣,他聽到「嘶嘶」聲,所以上前去關瓦斯;而且,即因瓦斯桶已經處於關閉,小綺媽媽才會沒有轉動瓦斯開關?

這是個推測,法官從監視光碟裡去找答案。

二審繼續勘驗光碟,發現添運觸摸了4桶瓦斯,但都沒有轉動,另2桶瓦斯則有轉動開關。他究竟是開瓦斯、還是關瓦斯?

法庭裡的人看得一清二楚,在光碟畫面中,添運轉了兩次的動作都是:順時針!

勘驗的這一天,瓦斯行張姓老闆也在法庭裡看著光碟,審判長接著問他:「這是關瓦斯、還是開瓦斯?」

「關!」(台中高分院判決書,103年度上易字第331號,判決理由四之(三))

至此,真相大白──添運在案發當時是好心關瓦斯。諷刺的是,他當初竟然還被收押了42天。

二審改判添運無罪,全案定讞。他拿到了4萬2000元的刑事補償。

添運是順時針、還是逆時針轉動瓦斯桶,有那麼難辨識嗎?為什麼二審可以發現的出來,檢察官及一審法官卻查覺不出?

還有,小綺媽媽說,「6桶瓦斯她都有去檢查,能確定6桶瓦斯桶都有被打開」,但是,光碟裡小綺媽媽的手,卻是完全沒有轉動瓦斯開關。檢察官、一審法官為什麼都沒有注意到?

添運真的有夠倒楣──幫人,還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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