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無辜被押,他捐出補償金!

  • 2016-12-29
  • 江元慶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許漢郎是雲林縣麥寮鄉農會的理事,他因為樂善好施、熱心助人,受到農會系統支持,在民國103年出馬參選鄉民代表。他在地方上濟弱扶貧的事蹟,有一個具體例子──他收留一名因工作職災而領有殘障手冊的「阿文」打雜。

許漢郎投身的這次選舉,是台灣選舉史上最大規模的「九合一」大選;不料,他人生的第一次參選就震驚麥寮當地。因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許漢郎交付2000元給樁腳阿文向「阿松」等人買票,在阿松承認犯行下,檢方起訴他們,許漢郎和阿文都遭到收押。

這個案子在審判的陽光曝曬下,真相水落石出……

法官發現,檢察官當初在偵訊時,有不少問句是誘導訊問;而且,有些提問是問題還沒有講完,阿松就開始回答,做出不利其他被告的供述。法官認為:阿松很明顯的是要急著結束問話。

「他在急什麼?」

原來,阿松在接受檢、警訊問的5天之前,因為發生車禍肋骨斷裂,住進雲林長庚醫院治療。在接受檢、警訊問當天,醫師原先拒絕阿松外出;由於警方表示阿松涉及刑事案件,檢察官要訊問他,醫師才勉強同意阿松請假,接受檢警調查。

阿松對法官說出經過:當天他因為受傷疼痛,人不舒服,所以想快一點結束問話。而且,他還說,「警察在訊問的時候拍桌、要我配合」。

「阿松在警訊時究竟說了什麼?」

法官決定勘驗警察訊問時的光碟。沒想到,這一聽,聽出了重重疑雲。

首先,這張訊問光碟的總長度是2小時14分29秒,但法官發現,其中有錄音的部份竟然只有11分29秒,此後的光碟畫面則是有影像、沒有聲音。

此外,法官還發現:警方訊問時是採取一問一答式,但筆錄呈現的內容卻不是一問一答,而是阿松以整段敘述的方式做成筆錄。更讓法官感到可疑的是,既然訊問過程長達2個多小時,為什麼筆錄內容只有短短的13行半?(雲林地方法院判決書,103年選訴字第1號)

這段過程不僅讓一審法官啟疑,連二審法官也對警方抱持懷疑:「不能排除人為在事中、或事後消音的可能性」;而且,二審法官還發現了檢察官當初在偵訊阿松時,竟然有部份是自問自答(台南高分院判決書,104年選上訴字第602號)

許漢郎會被懷疑買票並被起訴,有兩個關鍵:第一,他確實拿了2000元給阿文,阿文則是拿了其中1000元給阿松,阿松的說詞扯到了許漢郎;第二,許漢郎的紅色筆記本裡記載著四個人的綽號,被檢警懷疑是許漢郎的樁腳,其中包括了「阿文」。

檢警認定阿文就是許漢郎的樁腳。但是,經過法官調查後,發現是檢察官指鹿為馬,錯的離譜!

因為,筆記本裡記載的這四個人,統統都是麥寮鄉「北玄宮」的前任及現任委員,其中的「阿文」是和許漢郎有親戚關係的許進文,而不是被許漢郎收留的肢障者阿文。

「許漢郎當初為什麼會拿2000元給阿文?」

原來,是阿文開口借錢,許漢郎基於熱心幫忙才拿錢給他。

「阿文又為什麼拿1000元給阿松?」

完整的答案出現了:原來是阿松有急用,肢障者阿文沒錢,阿文才向許漢郎借錢,再轉交給阿松。

真相水落石出後,許漢郎、阿文獲判無罪定讞。靠政府補助、到廟裡打雜維生的阿松被無辜押了8天,獲得2萬4000元補償。

對於刑事補償的額度,許漢郎說:「法院要判賠償多少給我,我都可以接受,這次訴訟還我清白,我已經很感謝,我希望把本件補償金額捐給法院慈善機構。」

雲林地方法院法官盧伯璋決定:以每天最高額度的5000元補償給他。當初被押了21天的許漢郎,獲得10萬5000元。

民國103年的「九合一」大選是在11月29日投票,許漢郎在11月27日被法官釋放。他只剩一天競選……

兩天後,開票結果出爐:許漢郎以第一高票當選鄉民代表,而且還是唯一得票數超過一千票的當選人。

經過了司法調查,許漢郎並沒有買票。麥寮鄉民用選票狠狠摑了檢警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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