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直球對決】【高宏銘專欄】2020直球對決之虛幻的特偵組

  • 2019-12-31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2020年總統大選唯一一場候選人電視辯論會,在2019年12月最後一個週六舉行,三位候選人都出席參與。先不管會中出現的「大海和漱口杯」、「核電廠蓋誰家?」、「沒良心的處男?」,KMT推派的總統候選人韓國瑜一如政見會,高喊恢復特偵組云云。看到韓國瑜如此聲嘶力竭,我還很想說一句:「特偵組,不用啦!」

特偵組的正式名稱是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2007年4月2日設置,法源為舊的《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當時的規定是:「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三、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

講到特偵組的績效,根據統計在特偵組成立後到2016年間,起訴案件的定罪率只有48.8%,2015年甚至低到11.1%,2016年1月至8月,居然是0%,看來法院似乎都不太肯定特偵組的起訴水準。

當然提到特偵組,大家印象較深刻的應該是陳水扁涉及的貪瀆案件,以及馬王政爭的監聽案。除了常被批評被政治力介入外,特偵組被人詬病的還有:抽調各地方檢察署人力,讓地方檢察署人力不足;在最高檢察署層級,如果不起訴,根本難以適用再議制度;況且以台灣的幅員,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轄區幾乎和高等檢察署一樣,實在疊床架屋。

就在陸續出現的爭議中,廢除特偵組的呼聲不斷出現,就在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特別偵查組設立法源,並於2017年1月1日廢除特偵組。

現在韓國瑜高聲疾呼要恢復特偵組,卻不說明必要性以及如何解決當初特偵組引起的爭議?這種只會喊口號,卻沒有具體作法的說明,似乎正是韓國瑜的特色!法律的制訂和檢察機關的架構,不是喊爽就好的。

尤其是依據現在的刑事訴訟法和相關法規,各級檢察官本來就可以主動偵查原本舊《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所列的各種犯罪,最高檢檢察總長和高檢署檢察長也本來就有權力跨轄區調派檢察官偕同辦案。所以所謂恢復或設置特偵組,根本沒有必要!

另外,特偵組當初被人痛批的還有,在2014年間將包含中影案在內的國民黨「三中案」以查無不法為由直接行政簽結。當時還被戲稱特別偵查組有分「特偵組」和「別查組」,看情況再決定是派哪一組主辦。韓國瑜高聲要恢復特偵組,難道是也要搞這一套嗎?

2020總統大選就是能否否決虛幻特偵組的直球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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