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二審】【1226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下)】報告檢察官,強冠和頂新是不一樣的,好嗎!

  • 2017-12-26
  • 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審理庭時間:106年12月26日 14:30
地點:台中高分院2樓大法庭
審  判  長:洪曉能法官受命法官:簡璽容法官

 

陪席法官:楊真明法官
檢  察  官:李慶義檢察官

陳德芳檢察官

下午開庭從量刑調查開始,所謂的量刑調查只是確認被告過去有無前科紀錄及學經歷、家庭等個人狀況,所以很快結束之後,接下來就進入檢察官長長的論告和被告的答辯時間。

檢察官論告不論對被告有利事實  屢提他案對比

檢察官再次以多批油脂,卻有完全相同的數據,來證明Vinacontrol的檢驗報告「百分之百作假」。並稱上集我們討論過的統清公司是另案,與本案無關,不能用以推論本案。檢察官認為,即便統清公司也有類似的油品檢驗情形,但本案是「基於眾多事實去判斷Vinacontrol公司造假的事實是千真萬確的」。

但,檢察官先自己說統清公司就算出現有相同數據的情況,那也是另案,不能推論本案。但檢察官卻在論告時,屢屢提及其他案例,以推論認為頂新相關被告該被處以重刑。檢察官的邏輯,讓人覺得匪夷所思。況且怎可對被告有利的情況都不管,這還算有盡到對被告有利和不利均注意的職責要求嗎?

強冠和頂新基礎事實不同,怎麼能相提並論?

檢察官也引用頂新公司內部的開會資料、會議記錄等作為頂新公司內部犯意聯絡的證據,並指出陳茂嘉的出訪,是由魏應充簽核的。而陳茂嘉去越南訪查當地熬油戶時,也發現原料無法溯源、保存場所髒亂等情形。但在明知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情況下,魏應充仍然要求頂新公司與大幸福公司成為策略聯盟夥伴,且為了要與大幸福公司合作,頂新還降低檢驗標準。

檢方多次提出頂新有許多標準與做法和強冠案相似,例如:降低的標準相同、也收購不明來源的油脂、若油脂不符合規格,仍然會扣款允收。並舉同樣向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的其他判決(嘉義103訴567,下稱永成案),檢察官表示,該案就是因為被告沒有頂新這麼聰明,用飼料油名義進口,所以就被判了15年。

但是,頂新和強冠的基礎事實真的相同嗎?檢察官舉出強冠的判決,認為不管精煉後的數值是否合格,都不能推論原料可供食用。但強冠的進口商是大幸福公司嗎?是食用豬油嗎?從強冠案的判決可以看到,強冠是向皮革廠商進口鹽漬豬皮,並於加工過程將鹽漬豬皮所黏附之豬皮油脂削下,而皮革公司所削下之豬皮革油脂,屬於事業廢棄物。怎麼可以跟頂新公司進口的食用豬油相提並論!

而永成案,我們看到他們報關的理由,也與頂新不同,他們是以飼料油報關。他們真的是向檢察官說的這麼笨,所以才會被判刑嗎?而頂新真的是因為比較聰明,才會一審無罪嗎?當然不是,因為頂新就是用食用油去報關,食用油的關稅(20%),不僅比飼料油高(9%),他還需要檢附一大堆的合格證明書,還要通過邊境檢查,另外還要再申報存放在哪個油槽,讓衛生主管機關,可以隨時抽驗。

在這樣層層的把關下,當然可以保證食用的品質。但當是用其他非食用的名義來進口油脂,那就是另一件事了。就像頂新人員一再證稱的,不能食用的油品不會因為精煉後而變成可食用的。這句話,跟上述這些其他案子的判決內容,其實並不衝突。

楊振益庭上爆料  偵查時受到檢察官要求配合

檢察官論告完後,換到被告答辯。被告楊振益,當庭還原了頂新案的始末。楊振益表示這個案件是因他而起的,當初因為證人的身分被傳,本來已經可以離開,檢察官卻又把他找回去問,並跟他說,「若配合檢方說法,很快就可以走」。這也是為什麼,羈押庭會有賄賂Vinacontrol公司一說。但就在楊振益「配合」檢方說法後,就開始他被羈押110日的日子。

檢察官斷章取義  頂新案被告受到不平等的審判?

針對檢察官指出的諸多頂新案內部的文件,頂新代表人陳茂嘉及品管人員蔡俊勇都表示,檢方斷章取義,曲解報告的意思。會議報告中,品質不好的是椰子油,非豬油的脂肪酸異常分析報告,而是更嚴謹地確認油品沒有問題,才提出的報告。這些卻都被檢察官斷章取義,作為頂新公司明知油品不合格的證據,讓被告非常的無奈,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檢察官論告翻版重來  無視原審已澄清之證據

本案經過了三年的審理,有許多證據、說法都經過澄清,在原審中也都有清楚說明。但我們今天仍可以看到檢察官在論告時,一樣持續用地溝油的說法,但這是在一審就已經釐清根本沒有這回事了;其他許多已經透過鑑定人釐清的事,檢察官還是不斷的質疑。檢察官或許樂此不疲,但許多關心本案的民眾可能只會覺得心好累。

雖然今天開庭開到將近晚上7點,但仍然如同原審一樣,在法庭上釐清了非常多的事實。在這個案件裡,被告在等的,是一個真的能讓人心服口服的判決,相信二審法院定能夠依照法律和事實來審理本案,讓社會大眾了解,頂新相關被告究竟有罪?無罪?而本案的被害人究竟是誰?以及檢察官在本案中的表現如何?

接下來還有3天的審理,要進行的是辯護人的言詞辯論,邀請大家跟《法操》一起關心此案,法操也會為您帶來第一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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