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二審】【1221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跳脫法律的審判,還是法治國家嗎?

  • 2016-12-21
  • 法操司想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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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審理庭

時間:105年12月21日 09:30

地點:台中高分院2樓大法庭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從2016年1月26日開始審理至今,總共經過10次的開庭。一開始2次的準備程序、又再來3次的開庭審理,在5月31日又當庭裁定準備程序庭再開一次,後續又經過4次審理庭,而後又因換法官而經過112天的休庭,才又於今天開庭,過程可是相當波折。

本次開庭,是更換承審法官後的第一次審理,就讓《法操》帶大家一起來看看,今天的法庭內,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起訴依據文件,竟然不具證據能力?

本次審理有別於以往有了新進展,針對在前幾次審理過程中提到的衛福部函文、駐越南代表處的函文,以及關務署的函文,讓檢辯雙方做陳述。

現場討論比較多的是,關於衛福部函送駐越代表處的函文。函文內容是「越南農業廳」的公文,要求食用動物油脂輸出台灣的廠商,要前來登記,而在上面登記的,只有一個「黃德富熬油經營個體戶」,檢方以此做為大幸福非食用油脂廠的證據。

辯方則回應:此文件是在油品案件爆發後,因為台灣政府禁止越南進口,若仍要進口到台灣的越南廠商必須呈報,因此此公文僅是行政備查文件,其效力只是單純的事實通知,此文件只能得知只有一個廠商登記,而無法證明大幸福廠商不具有食用油廠商資格。

另外,本文件也證明了,在越南油品管制的職權主管機關為「農業暨農林發展部」,並非「工商部」,而檢方是以越南的「工商部」函文中指摘大幸福公司欠缺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所以不可販賣食用油的函文做為起訴依據。辯方律師由此指出,既然工商部非油品的主管機關,那麼就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之4條文書證據能力的相關規定,此文書不具證據能力。而檢察官對此,並未當庭做出回應。

《法操》認為,辯方律師的主張是有理由的,舉例來說,藥品在我國是衛福部審查上市標準,若是由經濟部發函禁止,難道合理嗎?行政機關強調的是專業分工,衛福部對於藥品有專業,才由其管轄此方面事務,經濟部並沒有此方面專業,又如何做出上市與否的判斷呢?

由於檢察官的結案書類不公開,對於檢察官起訴、上訴的詳細理由《法操》無從得知,但根據《法操》於法庭觀察後所得知的資訊,檢察官應該要在起訴前,就將證據調查清楚,在真的有犯罪的合理懷疑的前提下,再行起訴。否則,不免有先射箭再畫靶之嫌。

證人作證,頻頻要求法官依「社會觀感」判決

本次開庭法院傳喚了五位證人,僅芳福公司董事長特助梁振堂出庭作證,由檢察官進行主詰問,內容圍繞在「芳福公司是否知道頂新油品的來源?」過程中,梁振堂除了表示對於油品來源完全不知情外,也頻繁向法院表示,希望法院考量「社會觀感,跳脫法律」來判決。

但從梁先生的證詞中,也一再的顯示出:頂新的油品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芳福公司本身也有在生產豬油,他們將頂新的油混入自己的豬油內,並定期作檢驗,檢驗的結果都是合格的,且檢驗都是委外SGS,是有相當具有公信力的。但是證人最後的結論,卻仍然希望法院作出「讓人有感覺」的法律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梁振堂也是告訴人,並結合其他的下游廠商,一起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在過程中,也不諱言表示,第一審無罪的判決,讓他們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上難以求償。不過,梁先生雖然自覺是受害者,但對法官說出這樣的請求合理嗎?

罪刑法定、依法審判,是法治國家之基礎

從梁先生的證詞中可以看到,台灣民眾的法治教育仍然不足,因為法院只能依據現行法律進行審判,在重大案件發生後,無法可管的情形下,只希望法官主觀判斷,做出沒有法律依據的判決,而非要求立法院針對法規的不足去修正、立法,無法區辨「依法審判」的「法院」與「制定、修改法律」的「立法院」間權力分立的憲法精神。

梁先生的說法,完全忽略了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罪刑法定、依法審判,是基礎中的基礎。當一個法治國家,不能做到最基本的依法審判,那麼法院存在的意義就蕩然無存,沒有法律基礎的審判,也無法落實公平正義。

未審判、先發稿,檢方仍在打媒體戰

另外,媒體的影響持續的在頂新案件內發酵,在今天頂新開庭之際,媒體出現了「頂新劣油戰火未歇,檢方:致癌物高出市售未精煉豬油兩百倍」這樣的報導。但《法操》今天在臨庭的過程中,檢辯雙方都未就此事做討論。至於報導中所說的檢驗報告的檢驗方法為何?樣本為何?檢方也都沒有詳盡說明,但媒體聳動的標題已經讓民眾感到恐慌與憤怒。

檢方在法官審理前就先發布聲明稿,然而到了法庭上,卻隻字未提聲明稿的內容,讓身在法院的《法操》,感覺媒體報導的、法庭實際進行的,似乎是兩個平行世界。讓人不免懷疑,檢察官無心於法庭上的攻防,只專注於在媒體前「食安英雄形象」的塑造。

本次審理,仍是證據的澄清和雙方對證據的意見表示,對於關鍵的攙偽、假冒,也都尚未有任何討論。至於法院最後會如何判斷,還是必須等到審理結束,法院下判決的那一刻,而《法操》也將持續為您追蹤報導本案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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