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案二審】檢察官上訴是因為不懂生技專業?

  • 2020-03-13
  • 法操司想傳媒

文/法操司想傳媒

浩鼎內線交易案第2次準備程序
時間:109年03月12日 14:30
地點:高等法院第5法庭
受命法官:林柏泓  法 官
檢  察 官:呂光華 檢察官

浩鼎內線交易案於2019年獲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在檢察官提起上訴之後,目前來到第二審的第二次準備程序。本次開庭傳訊被告全員,除許友恭因武漢肺炎疫情為由告假外皆到齊,加上各被告的辯護人,人數多到幾乎坐滿整個法庭,可見得對於此案的重視程度,那這次開庭的重點是什麼呢?。

檢方不夠瞭解生技知識就上訴?

辯護人主張,檢察官對臨床實驗跟解盲的條件有根本上的誤解,因為臨床實驗中充滿了各種變數,不可能所有的數值都會照著原先預估的一樣不會更動。實驗前的估算僅是參照類似藥物的藥效進行推估,並不可能完全反映在真實的實驗結果上,但檢察官卻誤以為這些數據(如預估療效達0.667%)是不變的,顯見是檢察官對於臨床實驗的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

而檢察官於上訴理由提到「實驗未達最初設定的解盲條件(實驗對象342人中病情惡化者達289人)即提前解盲,是因為預知解盲結果將失敗並會導致股價下跌」,辯護人亦主張在雙盲試驗中,解盲之前根本不可能探知實驗結果,並以法院審理案件為比喻「研發癌症用藥是在未知領域中尋找答案,猶如就算是法官,在審理程序結束之前,也不確定判決結果究竟會如何一般」,所以根本不可能事前預測解盲後的結果是成是敗,更遑提預先出售股票的可能了。

法官仔細詢問生技專業知識

法官開庭時多次強調,由於本案涉及生技專業,所以必需向被告詢問相關問題,例如OBI-822新藥的定位?臨床實驗進行到二期或三期對申請藥證的差異?何謂單一樞紐試驗,其對新藥審查上有何重要性?本案實驗對象342人,最初設定病情惡化人數達289人才解盲,比例高達約85%是否合理?等

面對不熟悉的領域,看出法官小心翼翼的提出疑問,以便日後能做出正確的心證判斷。最後因開庭時間過長,法官雖尚有問題想要提問,但仍然決定留到下次開庭再進行後續程序。

由於此次開庭重點主要都擺在被告的陳述上,檢察官並未有太多的發言機會,檢方的主張或許要等到下次開庭進行證據能力確認之時才有辦法得知了!下次庭期將會在4月底,《法操》也會繼續為大家帶來第一手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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