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想評論】《復仇法》書評:倘若執行死刑的,必須是自己的雙手呢?
「心愛的人遭到殺害後,人們會說,我要報仇!發生了殘虐的暴力犯罪後,人們會說,一定要讓犯人也嚐到同樣的痛苦!」
如果執行死刑的,必須是自己的雙手
在故事中,「復仇法」,是允許執刑人對加害者,施加與其對被害者犯行完全相同的作為,並受合法保障的法律。經判決適用復仇法的情況下,被害者的家人,得選擇要按照舊有法律之判決執行,或按照復仇法執刑。不過採行復仇法時,擇法人必須自己動手。 倘若執行死刑的,必須是自己的雙手呢?你能下得了手嗎?而失去至親的被害者家屬,最終想得到的,是替自己的親人復仇?還是對自己的救贖呢? 當遺憾發生,受害家屬往往陷入了「檢討自己、不斷自責」的情緒之中,最終轉變為對加害者的更加痛恨。但是,難道此種「恨」,能用復仇的方式得到化解嗎?「恨」,是這樣就會得到平復的嗎?無止盡的報復,真的能夠得到心靈的平靜,走出傷痛嗎?
能夠手刃仇人,就能夠獲得心靈平靜嗎?
試想,若台灣的法律也加入了復仇法,你會怎麼做呢?書中生動的描述,讓人不斷深思,也試著質問自己:若是自己身邊的人遇害,自己又會如何抉擇呢?如果有人殺了我的父母,我相信我一定也會想手刃那個殺人犯。但是,回頭想想,這樣做,又能挽回、彌補什麼嗎? 死刑廢除與否,長久以來,一直都是世人極力探討的問題。反對廢死者認為,殺人償命,是極有道理的,就連世界上最古老的《漢摩拉比法典》,也是提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贊成廢死者則是以人道角度出發,認為一般人贊同死刑背後的真正理由,是在於犧牲他人生命以維護自身利益,但是處死加害人,並不能使被害人復活,或使被害家屬所受創傷平復,反而是徒增另一生命的喪失。
理解遺憾發生的原因,才能避免下一次的傷害
誰對誰錯,至今仍然沒有答案,唯一可以得知的是,世界上廢除死刑的國家越來越多,人們不再想藉由殺害另一個人,傷害另一個家庭,來平復自己的內心。在現代社會複雜的結構中,人們也漸漸開始思考,究竟殺人犯為何會殺人? 每當新聞出現殺人事件,人們開始不再執著於不問理由的殺人償命,開始探究犯案者的生長背景、性格,試圖理解,在不同的成長脈絡中,能否避免下一次的悲劇發生。
雖然,本書中的「復仇法」,是完全虛構的,但是作者正是藉由此點,來使讀者正視自己的內心,去省思與探討。沒經歷過,沒人能懂無故失去摯親的痛,可又有誰有資格,能左右另一個人的生死? 究竟殺了一個殺害自己心愛之人的殺人犯,是正義的展現呢,抑或只是自己貪圖復仇的快意?難道實現正義,也要讓自己同樣成為殺人犯嗎? 生命的價值,不應以任何理由剝奪。本書作者透過一個一個的故事,一步一步地由各種角度,帶領著你我,重新檢視自己的內心。而復仇法,這樣的法律,究竟適不適合存在於世界上,無人能評斷,只能如同死刑般,不斷地在百年後,留給世人繼續省思。
《復仇法》故事摘要 審判
一個失去兒子的悲傷父親,選擇了復仇;選擇了虐殺一個,同是另一個母親心中的寶貝的人;選擇了殺死一個年輕的孩子。但復仇這種事,不但對受刑人很痛苦,對行刑人而言同樣不好受。因為「殺人」,泯殺的不只是一個人,是連遺族的心,也一併扼殺了。
境界 孫女殺了祖母,身為母親該如何抉擇?有些法官念死刑判決書時,聲音會忍不住顫抖;有些法務大臣,遲遲不願簽屬死刑執行命令。再怎麼憎恨犯人,簽屬執行同意書時,沒有人的手不會顫抖,這個母親,卻堅決的沉穩。
錨 隨機殺人犯,由三位被害者家屬投票,是要為家人復仇,還是要為死去愛人的理念,放棄執行?畢竟,選擇復仇的那一瞬間,原本對犯人的深惡痛絕,又被加上必須用「自己的雙手」殺人的強烈恐懼。直至執行日的最後,又或直至生命的最後,都將背負著沒有盡頭的痛苦與恐懼,活下去。
偽造品 一個奶奶,為了自己的孫子,殺了一個同樣小的孩子,背後的故事,讓受害的母親失去了理智。生活中,最折磨人的,永遠是自我譴責那天的到來;而真正可怕的,永遠匿伏在自己的內心。
制裁 虐死自己孩子的父母,面對深愛的妹妹,年僅十歲的哥哥,又該如何執行對父母的那份「情感」?希望能更生之人,執意復仇之人,寬恕罪愆之人,以死彌補之人,到底什麼才是正確的答案?真的有答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