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懶人包|最高法院分案霸凌爭議在吵什麼?

  • 2019-08-15
  • 法操司想傳媒

2019.11.14案件更新:本案經監察院調查後,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最高法院對外雖稱電腦分案,但在限量分案制度下,需要很多人工事前作業為配套,該院相關配套未盡周全,人工作業異常,導致分案不公甚至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影響訴訟當事人權益及民眾對司法之信賴。」請司法院督促該院改善並對最高法院院長進行職務監督。

108年8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絮雲,在丈夫周盈文(台灣高等法院庭長)的陪同下,於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外廣場開記者會「說明在最高法院被分案霸凌的經過」,而司法院也以新聞稿回應。究竟本案的始末為何,真的有分案霸凌的事嗎?

最高法院分案霸凌爭議始末

本件爭議是從107年5月,楊絮雲法官從最高法院請調回高院,由於此次的請調有別於過去8月例行的職務調動,引請外界注意。根據媒體報導,楊法官表示,因為家庭因素才聲請調回高院,但內部卻有法官透露,有故意將較複雜的案件分案給楊法官。此事引起司法院關注,要求最高法院提出並呈報分案規則。

當時,最高法院立刻對此事作出回應,強調電腦亂數抽籤分案已實施多年,沒有黑箱問題,並邀請媒體進入分案室觀看分案流程。108年5月22,最高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民、刑事案件分案結果,將會主動公告,民眾可至最高法院網站查詢。108年7月26監察委員介入調查,同年8月1日為回應監察院調查的報導,最高法院發新聞稿澄清,再次強調分案公正。同月12日,沉默已久的楊絮雲法官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分案霸凌的經過。

楊絮雲:最高法院沒有以電腦抽籤分案的11項證據

楊絮雲:分案記錄統計

根據楊法官提供的資料,從106年9月至107年2月,楊法官相較於其他民事庭的法官,案件量明顯較多。

其中第三庭和第七庭屬於特殊商事專庭案件,而在同樣為特殊專庭的情況下,更凸顯了楊絮雲的案量與其他法官的懸殊。

最高法院:為制度缺失負責,但強調絕無分案霸凌之情事

針對楊絮雲法官發布的記者會,司法院與最高法院紛紛發出新聞稿回應。司法院表示過去已經積極關切、處理此分案爭議,最高法院也有做出回應與處理。針對此次記者會,會再要求最高法院提出新聞稿說明,並尊重監察院調查。

而最高法院則是分別以兩次新聞稿澄清,澄清內容如下:

一、針對楊絮雲法官提出的11項證據回應

二、針對案量不均回應

至於案量分配,針對「新到任法官」,最高法院則表示:新到任5位法官於到院之106年9月所分受的各字別事件,經折計後之件數,並非將所有案件皆分給楊絮雲法官。

而關於「特殊商事案件」法官案件分配,最高法院則解釋道,由於每位法官抵分案件情況不同,因楊絮雲法官抵分案件較少,其配受專庭案件之機率自較其他同類專庭法官為高。

三、針對案件難易度不均的爭議:

除了以上澄清外,最高法院鄭玉山院長也為了,分案電腦程式邏輯之缺失,可能造成法官分案不均,又未即時發現的部分,鄭院長表示這是院長的責任,日後會進行改正,並強調最高法院絕無故意對特定法官以分案方式霸凌之情事。」

最高法院要如何改革才可以贏得人心

最高法院一直是非常不公開的司法機關,法律審原則不公開審理、閉門做出的決議、分案流程的不透明等等。過去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也曾撰《最高法院開庭必須常態化!「法庭直播」就從這裡開始》一文,雖然最高法院是「法律審」,通常不會有要調查證據的情況,但「法律見解的妥適性」,其實也應經當事人辯論,再為裁判,較為允當。

而誰有幸可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呢?最高法院法官人事決定也非常不透明。而本次的爭議,根據媒體報導,有內部人表示是派系爭議。而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提出最高法院法官選任改革的問題,建議分為三階段制,第一階段由司法院提出缺額3倍的人選,第二階段由多元組成的遴選委員會將人數剔除到缺額2倍,最後由總統圈選。

《法操》認為整個國家體制,都應該由人民決定,司法權也不例外。總統由人民民選,再由總統圈選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其實可以強化法官的民主正當性。而針對分案的問題,台灣有許多優秀的資訊工程人才,相信一定可以寫出一個符合最高法院要求的分案流程。而最高法院也應秉持著透明公開的原則,將分案的結果公布讓關心司法的人民,都可以了解最高法院審理案件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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