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軍事審判制度宣布恢復,現役軍人要注意什麼?

文/法操司想傳媒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引起不少民眾討論,究竟台灣有沒有需要軍事審判制度?哪些罪責適用?現役軍人又需要注意什麼?刑事訴訟法學者又是怎麼看?法操帶您一一分析。
台灣需要軍事審判制度嗎?
2013年因為洪仲丘事件,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軍審法部分條文,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系統,軍事審判制度只限於作戰時期適用。
根據國安局報告表示,台灣去年(2024年)因共諜案起訴人數共64人,是2021年的三倍之多,且中國處心積慮對國軍進行滲透及間諜活動,去年涉及共諜案遭起訴的現役及退役軍人分別為15人(23%)及28人(43%),合計占共諜案比例高達66%。
鑒於台海情勢緊張,國軍頻頻遭到滲透,總統賴清德認為恢復軍事審判,有其必要性。
哪些罪責適用軍事審判制度?現役軍人需要注意什麼?
在修法規劃上,國防部表示,未來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現役軍人平時觸犯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一般犯罪案件,規劃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的犯罪包含:「第一章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第二章違反職役職責罪、第三章違反長官職責罪、第四章違反部屬職責罪以及其他軍事犯罪。」,其中最嚴重的法律效果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防部也強調,未來擔任軍事院檢軍法官須具備一定部隊服役經驗或資歷,也將研議採行「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等。
刑事訴訟法學者怎麼看?
至於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許多人也好奇刑事訴訟法學者怎麼看?學者林鈺雄就表示,雖然台海並沒有實際的戰爭,但中國的文攻武鶴已經利用各種軟實力侵害台灣,學者認為面對這種「灰色戰爭」,不合時宜的軍事審判平戰二分法,應該做出調整。
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勢必會對軍人造成不少影響,您又是怎麼看待這次的修法?法操也要提醒各位國軍,軍人的紀律是維持國家安全的核心價值,一定要好好注意修法動向、督促自身,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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