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高喊廢除的背後,有著什麼樣司馬昭之心?

  • 2019-01-29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警光新聞雲 Blog

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於2019年1月16日召開第一次協調會議,討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或廢除事宜,蒐集各界資料後,第二次會議將於農曆年後登場,屆時將會決議是要提出修正還是廢除。

對於《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否該廢除,有非常多的正反論證。支持和反對者都各有各的理由。就讓法操來為您整理跟分析支持和反對者各提出哪些理由吧!

支持廢除者論:區分權責、地位平等

支持者大多都以,檢警關係應該更平等更和諧為出發點。認為偵查實際由警察主導,並非檢方,而檢察官的退案機制,增加員警負擔。提出檢警專業不同,但檢察官對於警察欠缺基本的尊重,並認為目前警察機關也在進行改革,績效對於警察的影響也變小。另外,有論者認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除了已經不合時宜外,司法警察定義範圍過廣,難以區分權責,讓院檢將辦案時的困擾及雜事交付給警察執行。

反對廢除者論:檢察官較具獨立性、退案審查是監督

有論者認為,警察機關受到的各方壓力、預算上也掌握在議員手中,相比之下,警察抵禦關說的能力,較檢察官弱。另外在績效制度下,也可能會影響案件調查的方向。而在退案審查機制下,有檢察官舉出親身相當多例子,來說明為什麼會需要退案審查制度。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需要對偵查品質把關,才能避免冤案。另外,反對廢除者有一個最上位的主張,即便沒有《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檢察官是刑事訴訟的偵查主體,仍然可以指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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