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銘專欄】【高宏銘專欄】票選西瓜之最低得票門檻的思考

  • 2018-11-21
  • 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2018年11月24日就是本屆地方首長和民意代表選舉日,每次選舉時,都會有人喊出「含淚投票」或「棄A保B」的口號,因為為了打擊最不喜歡的候選人,只好選擇不那麼討厭的候選人。

之前有人提出應該要加上負數票,就是可以對特定候選人投反對票之後再將贊成和反對之票數合計計算,再由正值高的候選人當選。但這樣的作法就是要改變大家已經習慣的選舉方式,而且每個候選人的當選門檻都不盡相同,未必能清楚比較出候選人的優劣。

在此想提出一個關於最低得票門檻的更簡潔方法,就是在選票上多加一欄「西瓜」(其實可以因地制宜)的選項。選民投票時可以投給西瓜,而候選人要當選就一定要得票數大於西瓜的得票,否則就算是所有候選人中最高票,一樣被認定為落選。例如要選某海港城的市長,共有A、B、C等三人參選,在選票上就是A、B、C和西瓜各一欄,如果三人中B是最高票,但得票數低於西瓜的得票,就認定B一樣落選,此次選舉就要擇期再舉行。

如果有西瓜選項的設計,大家就不用「含淚投票」或「棄A保B」了,只要西瓜是最高票,代表這些候選人都沒有資格當選,選民才能真正淘汰不適任的人選。如果西瓜真的拿最高票,提名參選的政黨應該也不敢再推同一人選了,這樣優秀且適合的人才有機會在政黨政治下出頭。

有了西瓜選項,所有候選人就要認真提出政見,且當選後要好好認真做事,否則以後要競選連任時出現選輸西瓜的情形,那可就是一輩子難以被忘記的「壯舉」!而且如果連西瓜都選不贏,這樣的候選人應該也不敢再參選了,我們就能逐漸淘汰表現不好的政治人物。

當然這樣的設計,還是要經過修法才能落實,但建立適當的最低當選門檻,應該是可以考慮修改選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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