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2018公投】究竟公投案要拿到多少同意票才算通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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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為九合一大選暨公民投票日,各個團體無不卯足全力傳達自己的理念。但你知道公投議案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才會成案嗎?成案以後又有什麼效力呢?
這次公投要得到多少票才算是通過呢?
公投提案這麼多,究竟要拿到多少同意票才算通過呢?
根據公民投票法(下稱「公投法」)第29條第1項的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簡單地說,以中選會公告中提供的數據來計算,本次得參與公投的投票人1,975萬7,067人,這些人的1/4約為493萬9266.8人。也就是說,如果想要自己支持的公投提案通過,就至少必須取得493萬9267張同意票,且還必須高於不同意票。
為了更簡單地讓大家理解,我們整理了下方表格:
同意票達到1/4門檻 | 同意票沒有達到1/4門檻 | |
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 | 提案通過 | 提案沒有通過 |
同意票少於不同意票 | 提案沒有通過 | 提案沒有通過 |
公投提案通過後會怎樣?
如果公投提案通過以後會怎樣呢?
根據目前的公投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如果投票結束以後,中選會必須要在7日內將公投結果公告周知,並且依照提案的類型不同,做出不同的反應:
- 如果是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
原本的法律或自治條例在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 - 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
相關單位要在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縣市議會審議。同時立法院、縣市議會必須要在下一個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 - 有關重大政策者:
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做成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 依憲法之複決案:
立法院必須咨請總統公布。
以本次的狀況來說,多數提案為創制案,那這些創制案通過以後,相關單位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法案的研擬,並且立法院必須在下個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法程序。也就是說,行政院最慢必須在明年2月底完成草案的擬定;而立法院則必須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修法。
如果是複決案,如以核養綠案的話,則在公投結果公告以後的第3天開始,原本的法律條文就會自動失去效力。如果是重大政策案,如反核食案,則必須要由相關機關依據公投的結果,提出相關的具體作為。
至於如果公投提案沒有過的話,由於公投法第32條第1項限制同一提案不得於2年內重新提出,因此若是公投沒有通過的話,至少在2年內沒有辦法再提出一樣的提案喔!
公投結果如何值得期待
在過去「鳥籠公投」的年代,雖然有提公投案,但大多沒有辦法超過同意門檻。
目前的公投法究竟有沒有辦法突破鳥籠公投?政府機關在公投結束後會有哪些作為?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