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花蓮檢察官事件,我們可能忽略掉哪些事情?

  • 2018-07-31
  • 法操司想傳媒

花蓮地檢署 圖片取自聯合新聞網

根據新聞報導,花蓮傳出有檢察官疑似因女兒在幼稚園遭到霸凌,後前往女兒所就讀的幼稚園質問老師為何沒有處理的情況,引起社會大眾的一片罵聲。目前,本案涉案檢察官已經花蓮地檢署起訴,當事人也已經發表道歉聲明。

關於本案檢察官的問題,在其他新聞媒體及學者的粉絲專頁上都已經有過討論,我們這邊就不再重複討論這個主題。今天就來聊聊的,是關於這件事背後,疑似霸凌案件的處置,及媒體對於這個議題的處理方式。

幾乎完全沒在討論霸凌問題

本次事件的導火線,應該可以說就是幼稚園的霸凌案件了。但是這個案件後來怎麼了呢?小朋友究竟有沒有被霸凌呢?有人要負責嗎?

答案是根本沒人知道,可能也根本沒人關心。

霸凌問題一直以來都被大家所重視,也被大家所忽視。而在校園霸凌問題中,學校的老師、學生的家長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果老師、家長對於學生或小孩的狀況沒有警覺,又或者是抱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而未積極處理,可能就不適當了。

一直以來,台灣的家長及老師總是會認為小朋友很乖、不會去霸凌人;或者是認為小孩子就只是打打鬧鬧,怎麼可能會霸凌。但是,小孩就真的不會霸凌嗎?

應該說,小朋友可能對於自己正在進行的這件事叫做「霸凌」根本完全沒有意識,有點像是欠缺對法律的不法意識一樣,可能會以為這樣做是沒有錯的。但是,這樣的狀況其實需要被導正,如果老師並未積極介入這樣的問題,讓小孩繼續霸凌同學;又或者甚至連被霸凌的小朋友的家長都認為這只是小事,而反而責怪自己的小孩沒有和其他小朋友好好相處時,就成了非常大的問題。

此外,除了小朋友本身有意無意的霸凌以外,老師可能自己也是霸凌的人,這在之前的《忽視是霸凌的幫兇!霸凌的種類與法律責任》一文中,就曾提到過老師帶頭霸凌學生的案例,實務上也有一些經判決確定的案件(如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訴字第1121號判決),此案也剛好是和此次新聞議題中的幼兒園是同一體系。可見這樣的問題並不是不會發生,而是有沒有被忽略。

因此,本次案件中除了檢察官可能涉及的的法律問題需要釐清以外,我們也呼籲花蓮地檢署應該要針對該幼兒園究竟有沒有教師霸凌事件,或教師是否未盡監督責任,至少簽分他字案進行調查,以避免未來還有其他小孩子可能面臨同樣被霸凌的情形。

媒體應該要經過查驗、且中立客觀報導

除此之外,本次案件也出現了和過去其他案件相同的問題,那就是報導的中立性及正確性。

以本次案件為例,就有以下幾個問題:

  1. 新聞後續持續報導該檢察官的出身背景、學歷等等,但與本案所涉可能的法律問題之間的關聯性究竟在哪裡呢?
  2. 某報紙的新聞中提到小孩被檢察官指著質問,但是該新聞照片中檢察官看的方向明顯不是小孩,配圖似乎有些問題。此外, 該名檢察官在道歉新聞稿中也澄清,新聞中說他罵的小孩其實是自己的女兒,那又似乎跟新聞的說法不符,這方面可能還需要記者再查證,如果真有誤解,報導的媒體甚至也應該公開更正澄清才對。
  3. 在多個新聞報導中雖然都曾說到為了幼稚園兒童的權益等等說詞,但這樣反覆讓這些小朋友的影片一直出現在電視上,真的就有保障到小朋友的權益嗎?

我們期待的新聞報導,是能夠中立地報導各種事件,像是日本NHK那種報導模式。然而,從過去的許多案件中,新聞鋪天蓋地式的不中立報導常常引發社會大眾對當事人的誤解,例如南港小模命案中的閨蜜就是個例子,即使透過法律體制已經釐清,但是對其等的影響,卻仍難以抹滅。《法操》在此呼籲新聞媒體應該要正視這樣的問題,而不是一味地以如同歐洲中世紀進行獵巫的報導方式來處理新聞事件。

我們期待未來社會會更好

該檢察官所為究竟是否真涉有起訴書中所載的犯行,應該由法院來處理,是否應該要負起相關的行政責任,也就交由法務部和相關單位來處理。可是就此一事件所突顯出新聞媒體的不中立報導問題,及可能有小朋友受到的霸凌問題,並不應該因此被大家忽略。《法操》所能做到的只有點出問題,並在能力範圍內盡量的讓自己去符合自己的標準。期待未來大家能更注意這些社會問題,使社會能夠更加和諧,《法操》也會持續與大家一同注意這些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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