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司改有感,未來將公開起訴書
司法院正門 (圖片取自網路)
根據新聞報導,立法院於2018年05月22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未來在一審判決後,地檢署必須依法公開起訴書。
起訴書終於要公開了
在本次的法院組織法修正以前,我國法就已經有公開判決書了,但是也就僅限於判決書。一直以來,雖然人民都可以透過網路知道案件的判決結果,但除了少部分的大案件,基本上除了當事人以外,並不會有人知道檢察官為什麼會起訴、用什麼理由起訴。
而在這次的司改國是會議中,就有一個分組針對了起訴書未公開,導致檢察官無法被監督的問題做出批評。也因此,為了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的精神,政府也順勢修改了法院組織法的規定,要求地檢署在判決後公開起訴書。這樣的作法,不僅能使一般民眾了解起訴的具體原因,同時也能讓民眾監督檢察官,瞭解檢察官究竟為何起訴。
新聞記者對本次的修法有誤解
本次的新聞標題寫到:「起訴書一審判決後『才』公開」,但這並不完全符合現狀。
許多人可能會好奇,如果起訴書未公開,那記者究竟是怎麼寫稿的。事實上,記者手上的起訴書,大多是檢察署內部的新聞稿、或檢察署自己公開、或從當事人或律師處取得,也因此讓記者誤以為起訴書一直都有公開。但實際上,一般民眾除非有去參加記者會或檢察署主動公開,否則基本上很難知道起訴書的內容,這點有必要澄清。
司法改革有感
本次的修法終於讓民眾能知道起訴的事由,也落實了司法改革的決議,使這次的司改國是會議真的「有感」。雖然本次的修法值得我們給與肯定及支持,但期盼未來可以改為附在判決書後一同公布,能較便於民眾查找;也希望未來也能逐步落實決議的其他內容,使人民對司法更加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