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辦不到499方案,可以躺在門口擋關門嗎?
根據新聞報導,中華電信於2018年05月初,推出4G吃到飽499方案,造成民眾瘋狂搶辦。有男子在他家門市辦完解約繳交9000多元的違約金以後,因未攜帶身分證件無法辦理申辦程序,索性躺在門市門口抗議。更有網友將電影《帝國毀滅》希特勒發飆畫面拿出來惡搞,「笑」果十足。
什麼是「強制」?
這次被戲稱為「499之亂」的電信業降價潮一出,除了引發大批的換約風潮外,也出現了像是這次新聞案件中的怪現象。但是你知道嗎?其實這樣的行為也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喔。
根據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或脅迫的方式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阻止別人行使權力之行為,可以處以刑事處罰,也就是大家常聽到的「強制罪」。
強制罪所處罰的行為,必須要行為人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實施,才會有機會構成。而強暴脅迫又是什麼呢?
所謂的「強暴」,指的是用暴力手段妨害或剝奪他人的意思自由。而這樣的行為,並不限於對人的身體造成危害為限,不會使相對人受傷的行為、甚至是對相對人的所有物實施的行為等等,也會構成強暴行為,重點在於究竟有沒有使人的「意志」受到剝奪或限制,但不以被害人完全沒辦法抗拒為必要(最高法院28 年上字第 3650 號刑事判例)。舉例來說,夢夢和其他參與遊行的人,為了阻止反對派的小法表達訴求,於是一群人將小法團團包圍,讓小法沒辦法行動,這樣的行為雖然沒有造成小法身體上的侵害,但仍然屬於強暴行為。
所謂的「脅迫」,則是將「未來的不好的事」告訴被害人,使被害人心生恐懼的行為,當然,這樣的行為程度也不以被害人完全不能抗拒為必要。舉例來說,夢夢等人除了包圍小法,還要求小法離開現場,否則就把她的包包拿去丟掉,夢夢等人這樣的行為,是告訴小法一個未來將發生的不好的事,就有可能屬於脅迫行為。
我躺在地上不讓你關門也有事?
回到本次的擋門案件,男子躺在中華電信門口的行為,除了讓中華電信門市無法關門,甚至可能導致門市無法正常營業,事實上已經造成該門市作業的障礙,屬於「阻止他人行使權利的情況」。雖然男子的行為,並沒有達到使門市的意思活動完全被剝奪,也就是說門市仍然能不管男子直接把門關上,但由於強制罪並不以被害人的意志完全被剝奪為要件,因此男子的行為,仍然有可能構成強制罪喔!
另外,從新聞照片來看,店家似乎有請警方協助處理,但遇到這種狀況,警方大多都是柔性勸導離去。然而強制罪並不是告訴乃論之罪,而男子又屬於強制罪的現行犯,警察或在場的任何人,完全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第88條的規定逕行逮捕該名男子。因此如果下次想效法男子擋門的話,要謹慎思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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