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神秘的律師司法官考試,到底考了什麼?

  • 2017-12-29
  •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考選部針對律師考試改革學生陣線抗議律師考試增加400分及格門檻一事做出回應,表示目前相關程序已經完成,不太可能再有變動。

台灣司法選才制度

相信很多人對於日劇《Legal High》、《HERO》或遊戲《逆轉裁判》中,主角對著證人或對造大喊「異議あり!」的畫面有所憧憬吧。相信也會有些人和小編一樣受到這些影視作品的影響,致力於律師及司法官的考試吧。

相較於日本將律師、法官、檢察官三者統一成一個「司法試験」的做法不同,台灣將律師獨立成一個律師考試;法官及檢察官則合一為「司法官考試」。也就是說,如果想要同時考律師、司法官的考生,必須同時報考2種考試。

同時,考試院為了要減少考生及改題者的負擔,在原先舊制的申論式測驗之外,在新制考試中加上了一次「選擇測驗(通稱為「一試」)」。唯有在一試中擠進前3分之1的考生,才有資格進入申論測驗(通稱「二試」)。而到了二試之後,還必須要擠進前3分之1才能取得律師資格;司法官則必須要擠進開放的人數後,再進行第三次面試及格後,才能取得成為準司法官的資格。

同時,律師考試和其他專職考試不同,考生每年的通過科目不會累積。例如會計師考試容許未來2年內補齊不及格科目;但是在律師考試,如果今年差1分就會上榜,明年仍必須要全部重新準備,真的非常人性化!

律師考試考什麼東西呢?

從筆者自己的經驗來看,一般非法律系民眾聽到律師、司法官考試的第一個反應會是:「所以你們是考一整本六法全書喔?」當然這個問題是否定的,但也並不代表就只有考少少的幾科。讓我們用下面這張圖表告訴你到底要考哪些:

一試 律師二試 司法官二試
憲法

 

行政法

民法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公司法

保險法

證券交易法

票據法

強制執行法

法學英文

法律倫理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國文、作文

 

憲法

行政法

民法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公司法

保險法

證券交易法

以下四選一
智慧財產法
勞動社會法
財稅法
海商法與海洋法
國文、作文、公文

 

憲法

行政法

民法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公司法

保險法

證券交易法

票據法(2019年刪除)

由上方的圖表可以看出,如果要同時報考律師及司法官,必須要準備的科目有16科,若是將四選一的科目拆開來看則有17~18科。但你以為就只有這樣嗎?每一科的命題大綱都有加上「其他相關法規」,也就是說,就算不在列舉的科目裡面,也是可以考的。

近幾年幾乎考試制度年年改

自從99年改制以後,考試制度幾乎年年修正。從最早的律師二試不考票據、強制執行法、海商法刪了又加、考試時間的重新劃分;到近幾年律師加上選試科目、今年的突襲性修改考卷與考法、及明年預定新增的及格分數樓地板,都對考生影響重大。透過這些改革,律師、司法官考試漸漸地朝向考選部「減輕考生應試壓力」的目標前進,讓原本壓力就很大的考生考慮放棄考試,真是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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