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司改一大步,判決書將載檢察官姓名!
大家知道,在法庭上,你看不到提起公訴檢察官的名字嗎?你知道現在起訴書是不會對外公開的嗎?公開透明,一直是《法操》對於司法改革的主張,其中具體的提案包括「法庭直播」、「檢察官掛名牌」、「公開檢察官結案書類」等等。這些都是最快、耗費資源最小、最讓人民有感覺的改革方法。
如今,這些議題受到司法院的重視,2017年10月25日,司法院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討論「刑事判決書記載起訴檢察官姓名之具體方案」。究竟這個會議討論了些什麼呢?就讓法操來告訴你。
現在的判決書
現在的判決書,只能看到審判長以及合議庭的另外兩位法官的姓名。但在公訴人的部分,謹記載「某某地檢署」、「某某高檢署」而已,並不會看到檢察官姓名。目前實務的做法,是將檢察官的姓名至於判決書末,「本案經檢察官某某某到庭執行職務」。但這也只會看到蒞庭進行公訴的檢察官姓名,從判決書中,通常無從得知案件是由誰起訴的。
未來的改變
判決書中應該要記載「起訴、併辦、到庭及上訴」的檢察官姓名,是本次會議的共識。讓一般民眾可以從判決書中,就可以得知整個案件經過哪些檢察官經手。透過這樣的制度,讓檢察官的分工更加透明,針對案件作評判時,也可以給予各檢察官公平的評價。司法院刑事廳也會繼續研擬具體可行之範例例稿,提供法官使用。
對於此次司法院的做法,公開透明的確是讓人民再次信任司法的最佳管道,值得肯定。但《法操》認為若能在公布判決書的同時,也將檢察官的起訴書作為判決書的附件,供人民查閱,也可比較檢察官的起訴書和法院判決書內容的異同,這樣才更能讓司法程序公開透明,也才能讓社會大眾給予參與該案件的檢察官和法官們適當的公評。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們已經看到司法院的努力,期待未來司法能獲得人民普遍的信任。
參考資料:司法院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討論「刑事判決書記載檢察官姓名」以及「再審程序保障」相關議題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