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務正業法律人】投身傳播媒體的法律人-導演蔡崇隆

  • 2019-01-31
  • 法操司想傳媒

相信有關心盧正案的朋友對蔡導演應該不陌生,其實蔡導演本身正好就是具有法律背景的不務正業法律人喔!本次很高興邀請到身兼大學教授、導演等身分的蔡崇隆老師,來和大家分享以前就讀法律系的感想,以及法律人進入傳播、影像工作這些領域的心路歷程。如果沒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之前唸的法律到底有沒有用,對工作會不會有幫助呢?一起來看看吧!

蔡崇隆小簡介
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
英國東安格利亞大學(UEA) 電影研究(film study)
曾任職於超視「調查報告」、民視「異言堂」、公視「紀錄觀點」
現為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專技助理教授、獨立紀錄片工作者

紀錄片作品名單節錄:
《島國殺人紀事》系列
《油症:與毒共存》
《太陽.不遠》
《再見,可愛陌生人》

目前主要的工作內容有哪些呢?

現在主業是中正大學傳播系的專任老師,另外可以說是副業,也一直沒有放棄的職業是獨立製片。雖然目前主要在學校教書,但我還是會想做自己想做的題目,例如2014年有關太陽花運動的《太陽.不遠》、2016年的「脫口罩、找藍天影像行動計畫」,也有和我太太(台灣首位新住民紀錄片導演阮金紅)合作的新移民與移工的紀錄片,像是「失婚記」跟「再見 可愛陌生人」。最近正在製作阮國非與黃文團案件的紀錄長片,因為這個比較屬於司法/調查類的題材,那會有點回到我在做島國的老本行。

除此之外,其實我還有另外一個副業,就是協助我太太經營「越在嘉文化棧」,處理新移民跟移工的東南亞文化交流工作,不過因為我本身有法律背景,所以也有擴及到法律的援助。譬如說新移民姊妹遭受家暴的時候,有的人也會跑來我們這邊尋求援助,像去年有一段時間我們這邊就變成庇護所。又因為是認識的姊妹,所以我們會協助他們去找法扶,甚至也會陪上法庭。後來嘉義縣社會局舉辦相關的活動時也會找金紅一起合作,總而言之一方面是文化推廣,一方面其實也包含社會救援,甚至有一點法律扶助。「再見 可愛陌生人」完成後,甚至還受邀成為「全國法扶日」的主題影片,到各縣市巡迴放映。

會選擇教書為主業,而不是拍片為主業的原因,在於我並不想為了拍而拍,也不要為了商業目的而拍。在中南部生活,除非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職業,不然只有拍片的話也是會滿不穩定的。但我並不想成立一個公司接政府或其他單位的案子,因為牽涉到跟公部門合作時,基本上可能就要和一些比較不是專業人士的長官交涉,此外包括一些著作權的部分,以前公部門也沒有很尊重,現在是慢慢比較有sense了。可是對我來講那條路並沒有比教書來得輕鬆,即便行有餘力可以同時做案子和自己的作品,對我來說也都是還滿消耗的。

是什麼樣的契機決定不從事法律相關工作,進而投入現在的職業呢?

當初進政大法律其實算是誤打誤撞,因為當年的聯考制度下我們不像現在,會把要唸的學校科系研究得很清楚再選,就只是看分數落到哪邊就去哪個系,在進去之前對我們將來要唸的學校跟科系真的一無所知。尤其我是彰化長大的,彰化是一個相對比較封閉的地方,再加上當時是戒嚴時期,到國中後升學主義就很嚴重,大家都是在比分數而已,念書是完全沒有任何樂趣的,我國中過得很不高興、很不開心。到彰中以後當然好一點,所以那時候的目標其實就只要能夠考上大學,尤其是台北的大學,什麼都好。後來我的聯考分數剛好可以落到政大,那時候沒有填文組是因為覺得父母可能會反對,所以我選的就是法商組。但是商的部分我也沒什麼填,所以當時不是公共行政就是社會,要不然就是法律,最後就落到政大法律財經法組。這個學歷雖然看起來不錯,但其實不是經過一個很清楚的選擇,我覺得現在的小孩應該不會像我們那麼瞎了吧。

進到到政大法律以後知道很多法學界的大老,他們教得很不錯也很認真,像是林山田、黃越欽老師教我們刑法、民法,蔡英文、陳長文也曾經是我們的老師。但我慢慢會發現自己的性向好像不在法律,而是一直都對文字相關的東西比較有興趣,所以後來就加入了編輯性社團-政大青年社,參與製作社團刊物-政大青年。當時發行刊物前要先給校方看過的審稿制度還存在,也曾經因為審稿制度和校方產生摩擦,下一期的學弟甚至因為直接出了一本「學生權專號」而被查封。我是從大二開始就參加政大青年社、開始做採訪,因為我還滿喜歡去採訪人家後寫稿,稿子登出來時會有一種成就感。另一方面我也常常跑去看電影,有時候甚至是翹課去看。所以對我來講我在政大念書時除了法律系的課程之外,一方面還有編刊物、做採訪,以及到外面去看我想看的電影、修電影學分,大概有三條線。

轉行這件事,簡單來講是因為我覺得在法律這方面自己並不是程度最好的,而且當時律師的錄取率非常低,所以覺得未來大概很難走法律這條路。那時候的初衷,就只能講是想要做比較自由的工作,覺得新聞傳播是一個可能的方向,自己的能力也還適合,畢業之後就往新聞媒體領域發展了。但我並不是一開始就預期自己將來會變成紀錄片導演,剛開始在自立早報和財訊工作時都是當記者,一直到後來進入超視,參與製作「調查報告」後才開始接觸影像類的東西,再經過民視的異言堂、公視的紀錄觀點,才漸漸走到紀錄片導演這條路來。

過去就讀法律系的經歷,對現在的工作有什麼影響?

當我做的題目和司法相關的時候,我過去念法律系的經驗當然幫助很大,譬如說蘇建和案或盧正案,如果不是有法律系背景,第一個我可能就會被案子的卷宗或是法律專業用詞嚇到了,因為對沒有法律背景的人來說看那些東西其實是很吃力的。另一方面如果了解司法程序,就很容易分辨出例如起訴書和判決書,以及兩者重要性的差別,進而分析檢察官和法官的看法有什麼差異、重點在哪裡。

如果是針對非司法性質題目的話,可能有幫助的點在於,法律系的訓練讓我們相較於一般人來得更理性一點,但其實以我自己來說,我沒辦法確定是自己的性格本來就比較理性,或是因為法律系的課程和訓練而變得理性。另外我覺得學習法律的過程中邏輯訓練也很重要,這個部分對我在做一些社會議題時可能也有幫助,譬如我在做弱勢方面的題目時,比較不會整個情緒下去,讓自己沒辦法很理性地去看整個事情的是非對錯。以蘇建和案來講,到底是怎麼樣的結構會產生蘇建和案?而不是只是說蘇建和案的警察、法官很可惡才產生蘇建和案。今天如果警察、法官很可惡,那是什麼樣的結構形成了這樣的法官跟警察?而且他們不覺得他們自己是錯的?我會到結構面來思考這件事,我認為這個才是比較根本的。我們做作品讓觀眾也看到這個部分,而不是只是找到一個可以去怪的人,就好像解決這件事了。

如果回到高中畢業選填志願的時候,還會再填法律系嗎?

我可能不會喔,我可能會去念我比較有興趣的社會學或是文學,但因為我現在已經念過法律系,因此我知道唸法律系還是有意義和幫助的,畢竟我們活在一個所謂文明世界裡,很多東西不是只是靠道德,法律還是很重要。所以如果重新選擇一次,我可能會主修社會學或文學,但是會選修一些法律的課來唸。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我會想選法學緒論和憲法,尤其是比較憲法。我大學時中華民國憲法是法治斌老師教的,因為法治斌老師是唸英美法回來,不同於多數從德國回來的老師,帶來了非常多美國憲法修正案的案例,並且和我們討論,我認為這些帶給我很大的啟發。美國憲法修正案的辯論讓我們對公平正義這個東西,產生一些更具體的想像。我們可以更仔細的去思考,台灣的憲法、各國的憲法,背後的理念是什麼,我覺得這個其實是所有公民都可以唸唸看的。法學緒論和憲法、民法總則、刑法總則,這四科如果有唸我覺得可能就會很有幫助了。

有考慮回歸傳統法律工作嗎?

未來我不太可能回到傳統法律工作啦,因為基本上我認為我現在就是一個獨立製片,我是一個影像工作者,只是說我現在的影像工作,如果有觸及到司法或法律,我可能有比別人更多的理解能力去把它做好。對我來講選擇一個行業,我會比較喜歡做開拓者,如果某個行業已經有很多厲害的人存在,我就覺得不一定非我不可,像是傳統法律工作。我認為台灣的紀錄片領域還有待開拓,還不夠好,而且司法人權在台灣的討論空間還很大,尤其如果能善用影像來處理司法人權的話,可以帶來的啟蒙意義及影響力也許會更大。

有什麼建議給目前正在就讀法律系的學生呢?

這裡我想要分享一個例子,我曾經想要在越在嘉文化棧安排一個移工法律服務的時段,於是和附近的某大學法律服務社聯絡,詢問可否協助提供法律服務的時段,讓移工諮詢簡單的勞工權益等法律問題,但法服社最後回覆因為研究所的人在忙,還有可能會有交通費等問題,所以現階段無法提供協助,改成移工自行到學校詢問的話就可能可以。但稍微了解移工問題的人都知道,基於工作時間、交通工具等問題,移工們基本上沒辦法特地跑到大學裡面尋求法律諮詢,而對法律系社團來說而言,可能只是一週派一兩個人,花15到20分鐘的車程到校外提供一兩個小時的法律服務而已。舉出這個情形當然不是在責怪他們,只是我認為可以反映出大學生對移工的陌生或相對不重視。

對我來說法律人最重要的核心是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不分種族、階級或性別的,並不是說移工就是最重要的,但如果一個法律人真的在意公平正義,而且有放在心裡面的話,就不會把移工放在最旁邊,認為移工是比較不重要的一群人。希望法律系的學生如果更有心一點的話,行有餘力做法律服務時,可不可以不要只想到本國人,能不能對這些其實有助於台灣經濟發展,但比較沒有權力的七十萬移工也提供一些協助。

感謝蔡崇隆導演的分享,讓我們看到法律人在其他各行各業也可以有很好的發展,還能運用所學幫助自己也幫助他人。接下來還會有一系列各行各業法律人的專訪喔,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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