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專欄】離線權

  • 2025-12-06
  • 小賀老師
圖/AI生成示意圖
三立新聞/深夜收到老闆line害人壓力爆表!該如何是好?政府給答案

一名網友在網路發文表示,當晚準備入睡時手機震動,點開一看竟是老闆傳來訊息:「已更新最新的工作資料,並已寄到你的信箱。」儘管被吵醒,他禮貌地回覆詢問:「請問是希望我假日加班完成這項任務嗎?」對此,老闆回應「沒有沒有,週一再看就好」,還關心他為何那麼晚沒睡。

原PO表示,雖然老闆強調非急件,但不禁質疑為何不等上班再傳,深夜傳訊造成其情緒與身體不適、胃病發作,必須趕緊服藥。他思考著,領著微薄薪資,健康卻在惡化,這樣值得嗎?原PO請教網友們,老闆半夜傳訊到底是否合理?

對此,勞動部曾於2014年函釋說明,下班後以通訊軟體指示工作算加班。雇主若在工作時間以外,以通訊軟體、電話等要求勞工工作,屬於工作時間,並受《勞基法》有關工資、工作時間等規範。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另外在台北市,勞動局更時常宣導強化雇主有關「離線權」的觀念:

「離線權」係指勞工在工作時間外,有權拒絕與工作有關的聯繫,不接收或回應任何與工作相關的電子郵件、電話或訊息,縱使有讀取訊息亦有不回應的權利,且不因拒絕聯繫、回應而遭雇主有不利對待。

目前國內雖無法令保障勞工離線權益,仍建議雇主應尊重勞工休假或非約定工作時間期間之合理「離線權」,且應主動約制管理人員利用職權或電子通訊工具(如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APP等),避免影響勞工的休息和休假時間之不必要干擾行為。

建議雇主應與勞工透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約定離線權實施方式,明訂勞工行使離線權之合理方式與期間。如勞工下班後仍有傳送相關電子郵件或數位訊息通知之情形時,應伴隨提醒受訊者「毋須立即回復(或處理)」之提醒文字,以避免日後產生工時/加班費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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