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債務人可繼承房產卻被排除,遇到債務人脫產該怎麼辦?
圖/取自flikcr(創作者:Eric Allix Rogers)文/法操司想傳媒
借錢出去最怕對方還不出錢,為了躲避債務還可能會脫產,這時候債權人跟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基隆一名孫姓女子因積欠銀行40餘萬元,無力償還。銀行追討時發現,孫女母親有遺留下房產,卻只分給孫女的另外三名手足,認為債權受損,向法院訴請撤銷房屋繼承登記。孫女手足則稱因母親在世時,已給予孫女多筆資助,故未給予繼承房產。法官認為銀行未舉證「無償行為」,且無從排除死者遺願或遺產管理,駁回告訴。
民法第244條撤銷債權
民法第244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第一項)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第二項)」
民法第244條規定的撤銷權指的是債權人有撤銷債務人所為的詐害債權行為。本條的撤銷權需要由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構成要件方面分為客觀與主觀。在客觀構成要件上需要債務人的行為是有害及債權。無論是有償行為或是無償行為都需要債務人所作的法律行為是有害及債權,否則就沒有保存債權的必要。
主觀構成要件上面分為有償行為與無償行為。在無償行為上不論如何都能撤銷,畢竟無償受益人較債權人來說比較沒有保護的必要。若是有償行為,則需要債務人在行為時需要明知有害及債權,受益人此時也要知道害及債權。
在債權人行使民法第244條後,債務人與受益人的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都在撤銷後溯及失效。
雖然民法上有撤銷詐害債權的規定,但要行使此項權利還是需要有一定的條件,法操也要提醒您借錢時一定要謹慎評估對方的資力,若遇到還不出錢或是脫產,後續要跑法院求償也相當麻煩。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Lawsnote vs 法源|七法侵權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為何認定違法著作權法?
法庭直播正反論戰|沒有直播就不會作秀了嗎?反對論點都似是而非!
柯P京華城案|勘驗隨身硬碟有爭議?檢方應證明數位證據具有「同一性」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