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哈利·布萊克蒙:「商業資訊的自由流動對於如何監管貿易或法律形成之明智意見是不可或缺的

文/法操司想傳媒
「商業資訊的自由流動對於如何監管貿易或法律形成之明智意見是不可或缺的。」
“The free flow of commercial information is indispensable to the formation of intelligent opinions as to how trade should be regulated or what the law should be.”
在 1970 年代,美國的藥品市場受到嚴格管制,其中一項規定是禁止藥劑師在廣告中提及藥品的價格。當時,許多人認為這項禁令限制了資訊流通,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維吉尼亞州消費者委員會(Virginia Citizens Consumer Council)——一個旨在促進消費者權益的組織。他們認為藥品價格廣告禁令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因此,他們對維吉尼亞州藥房委員會(Virginia State Board of Pharmacy)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宣告該禁令無效。
此案最終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於 1976 年做出判決,以7比1認定藥品價格廣告禁令確實違反了言論自由。最高法院認為,商業言論(commercial speech)雖然與政治言論不同,但也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大法官於判決書中指出,藥品價格資訊對於消費者而言非常重要,禁止藥品價格廣告會阻礙消費者做出明智的選擇。反之,若允許藥品價格廣告將可以促進市場競爭、降低藥品價格,從而使消費者受益。
布萊克蒙大法官認為,只要我們以自由經濟為主體,那社會的資源配置上很大程度上將透過眾多私人經濟決策來決定,且因事關公眾利益,唯有讓商業資訊自由流動才可以讓業者、顧客等市場間的意見彼此產生交流,進而產生如何規範或改變現有制度的明智意見,最後制定出最適當監管貿易之規則以及相關法律。
Virginia State Board of Pharmacy v. Virginia Citizens Consumer Council一案是美國憲法史上的一個重要案例,不但確立了商業言論在美國憲法中的地位,也擴大了言論自由的範圍。此案的判決不僅影響了藥品市場,也間接地促進了市場資訊流通及競爭,對其他各行各業的市場皆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哈利·布萊克蒙大法官小檔案(整理自wiki)
是一位美國律師和法學家,曾於 1970 年至 1994 年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最著名的身份是羅伊訴韋德案的法庭意見的作者。
除羅伊訴韋德案之外,布萊克門的著名多數意見還包括貝茨訴亞利桑那州律師協會案、比奇洛訴弗吉尼亞州聯邦案和斯坦頓訴斯坦頓案。他加入了「計劃生育訴凱西案」的部分聯合意見,但也提出了單獨意見,警告羅伊案處於危險之中。他曾在弗曼訴喬治亞州案、鮑爾斯訴哈德威克案、德沙尼訴溫尼貝戈縣案等著名案件中撰寫了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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