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

  • 2024-04-26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flickr(創作者:My Photo Journeys)
文/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標的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7號刑事判決

判決案由

聲請人在他人臉書頁面留言「許XX是比較喜歡拉關係吹噓類型的投機生意人,……」並於許XX所經營「許家班糕餅舖有限公司」之臉書粉絲專頁中,留言刊登「這種不明辨是非就亂貼別人標籤的人,做出來的茶可以喝嗎」、「隨便批評別人的茶還是不要喝比較好」等言論,遭法院認定同一行為觸犯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最終從一重處斷,對聲請人論以加重誹謗罪,處拘役30日,聲請人上訴遭駁回。聲請人認為該終局判決法律適用牴觸憲法,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大法官認為

1.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之意旨,法院在各案判斷上,除就表意脈絡判斷該言論是否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之外,更應審慎權衡他人名譽權所受影響,與該言論可能具有之價值。

但是該第一審判決僅以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記載之理由為據,並未實際上審查表意脈絡,是否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亦未適當權衡被害人名譽權所受影響,與該言論可能具有之價值,是否已足認本案中被害人之名譽權應優先於表意人之言論自由而受保障。

該判決見解與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未盡相符,而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

2.誹謗言論如涉及公共利益,表意人雖無法證明其言論為真實,惟如其於言論發表前確經合理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者,即屬合於同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所定不罰之要件。

但該判決並未釐清該等言論是否屬涉及公共利益之誹謗言論、有無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所定之言論真實性抗辯之適用,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

3.大法官認為,系爭確定終局判決違憲,應予廢棄,發回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2026-07-17

喝一杯75元超商拿鐵差點坐牢?動用高等法院審微罪案,究竟是捍衛正義還是浪費司法資源?

2026-07-09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中國管到全球?所以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了?中國早就被歐洲人權法院打臉?

2026-06-26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逃兵直接關一年?內政部跟國防部只能想到這種粗暴修法,是能解決什麼兵役問題?

2026-06-18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2026-06-05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2026-04-24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2026-03-13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2026-01-09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2025-10-23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2025-08-08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2025-07-11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2025-07-04

Lawsnote vs 法源|七法侵權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為何認定違法著作權法?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