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專欄】北市勞動局公布2月裁罰結果,亞尼克遭罰60萬元最高

  • 2024-04-13
  • 小賀老師
圖/取自亞尼克官網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結論:
亞尼克菓子工房違反1條但累犯未改善重罰60萬,
東緯工業電機技師事務所違反5條均初犯共罰10萬,
所以千萬不要累犯嘿!


臺北市勞動局公布113年2月份違反勞基法裁罰結果,共有37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245萬元,其中亞尼克遭罰6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裁罰金額前5名依序為亞尼克(60萬元)、悅鶴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17萬元)、春天酒店(15萬)、德盛保全(11萬元)、新光三越百貨(10萬元)、莊東貴即東緯工業電機技師事務所(10萬元)及安嘉達事業公司(10萬元)。

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9家(24.32%);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7家(18.92%);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6家(16.22%);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發給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工資,計6家(16.22%);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計5家(13.51%)。

高局長說,亞尼克菓子工房使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超過法令12小時之規定,近5年內違法次數累計達4次。勞動基準科洪科長表示,一般違規案件會要求3個月內複查改善。另外,按照開罰標準,第一次違規罰鍰2~20萬、第二次違規10~40萬、第三次違規30~60萬、第四次違規則罰60~80萬,而亞尼克因為是累犯,本次違規開罰到60萬元。

關於5年內4次工時超過12小時的部分,亞尼克表示前4年均是在重大節慶前因趕工,去年實在是因人手短缺,在獲得員工同意下加班,之後會優化生產製程、投資機器設備,藉此降低人力負擔,避免連續上班超時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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