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小教室】教唆人去偷東西也犯罪,什麼是教唆犯?

文/法操司想傳媒
一日,甲見到娃娃機台的公仔十分喜歡,剛好店內有兩位年輕人在夾娃娃,甲趁機慫恿並教唆兩位年輕人把手伸進去娃娃機台內偷取公仔,兩位年輕人也起了犯意,聽從甲的指示偷取公仔,教唆他人去偷東西犯罪嗎?
要了解教唆犯前,先了解什麼是正犯跟共犯?
在刑法中,我們將犯罪行為人的類型分為「正犯」和「共犯」,前者屬於自己實行犯罪,後者則是指行為人參與別人的犯罪行為,又可以分為幫助以及教唆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刑法第28條有提到「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不是兩個人一起犯罪,另外一個人就是共犯喔!
關於共犯的理論有許多種,多數說認為正犯的主行為只要是故意違反而具違法性的行為就已經足夠構成犯罪,不需要等到正犯有罪才能構成犯罪。
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教唆犯的定義是行為人對於一個本來沒有違法或是犯罪行為決意的人,惹起他從事犯罪行為或是違法的行為。它與共同正犯的不同如前述,被教唆的對象是本來就沒有違法或犯罪行為的人你惹起他的犯意而去從事犯罪行為就屬於教唆犯,但如果是對方本來就有違法及犯罪行為的想法,而你去參與犯罪這就會是共同正犯。
另外關於什麼才是教唆行為,學者認為如果是使本來沒有犯意的人進一步進行違法行為那就是教唆行為,但如果對方只是在猶豫要不要做不法行為時,行為人的教唆讓它意志更堅決,決定要犯罪了,那教唆者仍然可以成立教唆犯。
在本件案例事實中,兩位年輕人本來沒有偷竊的犯意,是經由甲的教唆,才有竊盜的行為,這時候甲就屬於教唆犯。
同樣是共犯,教唆犯跟幫助犯有什麼不同?
幫助犯是指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意思就是對於實行故意的犯罪行為的人提供助力,假設甲想殺死乙,丙知道後就拿刀給甲去殺乙,這時候提供凶器的丙就會成為幫助犯。
幫助犯跟教唆犯最大的不同就是以正犯具備從事犯罪行為的決意,如果是正犯在決意前就教唆使之萌生犯意,就是教唆犯,如果是正犯在決意後給予其幫助,就屬於幫助犯了。
教唆犯與幫助犯雖然刑期沒有正犯來的高,但使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萌起其犯意就是一件錯誤的行為,法操也要提醒您切勿以身試法,也不要經由他人慫恿就犯下令自己後悔的罪刑。
評論專區
精選影片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北市佛教精舍命案|宗教團體該受管理嗎?該怎麼管?

路邊卸貨害死人|經營者應檢討,別再把經營成本外部化!

郭董欠12億獎金挨告?簽的是什麼合約有影響嗎?戴正吳為什麼選擇以勞動事件提告?

台版「地面師」詐欺案|詐團盯上獨居長者!有什麼防堵的好辦法?

柯P遭起訴——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最新的羈押理由是?柯P這部分最有可能成罪!?

北檢正式起訴柯P|起訴書寫了什麼?還有很多法律問題待解釋?

台達電員工墜樓|疑似遭霸凌?公司跟主管有什麼法律責任?雇主的義務都盡到了嗎?

八炯「中國統戰紀錄片」討論|美國、加拿大都在堤防?中國認知作戰無孔不入!

南韓「長達」6小時的戒嚴|台韓戒嚴規定有何異同?台灣宣布戒嚴更具破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