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熱炒店:白飯免費,就一定要無限量供你吃到飽嗎?

  • 2023-07-13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flickr(創作者:bourgeoisbee)
文/法操司想傳媒
 
日前台北科技大學資訊與財金管理系舉辦暑期營隊,結束後學生們到熱炒店用餐,有新聞報導表示,一行人吃光店內免費提供的兩大桶白飯後,還因吃不飽而到店家的google地標怒刷一星負評,受到全台民眾關注,究竟熱炒店是否一定要無限量提供白飯吃到飽引發正反兩說。(後續亦有其他網路資訊事件整理,如連結
 
來熱炒店就是吃飯配菜,飯本來就要吃到飽
 
不少網友主張,熱炒店是以「白飯免費吃」等宣傳吸引消費者入店消費,店家先前在自己的google評論上也回應是「白飯吃到飽」,況且熱炒店的菜餚口味整體偏鹹,進來消費的顧客本來就是設想「吃飯配菜」,白飯應該要無限量供應,熱炒店應該履行白飯無限量供應的契約,讓客人免費吃白飯,而不是店家說不供應就不供應。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當熱炒店在店內宣傳白飯免費,顧客信賴廣告宣傳入店用餐,雙方間之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即行成立,店家便負有確實履行白飯無限取用之給付義務。這時候如果店家以8點過後不提供白飯等理由不補白飯,就會構成「不完全給付」,依《民法》第227條規定:「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消費者可以向店家要求要補足白飯。
 
熱炒店應以菜餚為主,並非無限量供應
 
但不少網友也支持店家,認為入店消費應該是以點菜為主,白飯只是「附帶」贈送,屬於「贈品」的一種,送完就沒了,店家本來就沒有義務要補飯,白飯並非無限量供應。況且若顧客是衝著白飯而來,而不點菜,店家免費提供吃到飽的白飯,豈不是血本無歸?
 
依照《民法》第 411 條:「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
 
店家若主張白飯是點菜所附加的「贈品」,顧客自然不能主張吃不飽要求店家繼續添飯,但第411條後段也說了,如果店家有保證白飯做為贈品的一種,是無限量供應的話,顧客沒吃到白飯,店家就要負責了。
 
對於老闆與學生的主張,您認為誰說的有理呢?法操認為白飯是否免費吃到飽,完全要看店家是不是有宣傳、承諾白飯是無限量供應的,再來看看哪方的說詞更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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