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13號解釋
文/法操司想傳媒聲請解釋標的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條 第1項
主管機關應尊重文化資產所有人之權益,並提供其專業諮詢。
第18條 第1項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99條第2項
私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得在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減免範圍、標準及程序之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報財政部備查。
第100條第1項
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
解釋爭點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第1項及第18條第1項有關歷史建築登錄之規定,於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為第三人所有之情形,未以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為要件,是否違憲?
2、同法第99條第2項及第100條第1項規定,於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為第三人所有之情形,未予土地所有人相當之補償,是否違憲?
大法官認為
1.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確保個人財產可以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而在「國家雖未剝奪人民之土地所有權,但限制其使用、收益、處分,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之情形時,國家應給予土地所有人相當之補償,方符合憲法之意旨。
2.文化資產保護法是基於憲法166條「國家應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之規定,由於文資法第9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規定目的合乎正當公益,因此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的意旨並無違背。
不過大法官認為,因為定著於第三人土地上之建築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後,確實會導致第三人使用、管理、處分該土地之權能受到影響,所以應以金錢或其他適當方式給予土地所有人相當之補償。
3.但是在文資法第99條第2項、第100條第1項之規定中,僅就地價稅、遺產稅部分對於土地所有人有所優惠,大法官認為這樣並非屬上述「以金錢或其他適當方式給予土地所有人相當之補償」之情形,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有所違背,因此文資法第99條第2項、第100條第1項之規定違憲!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喝一杯75元超商拿鐵差點坐牢?動用高等法院審微罪案,究竟是捍衛正義還是浪費司法資源?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中國管到全球?所以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了?中國早就被歐洲人權法院打臉?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逃兵直接關一年?內政部跟國防部只能想到這種粗暴修法,是能解決什麼兵役問題?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