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專欄】今年兒童節與清明節同一天且遇到星期天,應如何拆解?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一、清明節不是固定4月5日嗎?怎麼會跟兒童節同一天呢?
國定假日”民族掃墓節”指的是”清明”,清明是24節氣之一,每年大多會落在國曆4月5日,但因為地球繞太陽公轉是365.2422天的緣故,清明偶而會落在4月4日甚至4月6日。
二、今年(2021年)兒童節跟清明節同一天又遇到星期天,到底4月4日星期天是例假還是國定假日?4月2日(五)跟4月5日(一)又是甚麼日?
我們且來逐一拆解:
依照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2項1款規定,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
今年兒童節跟清明節同一天,依前述規定兒童節提前於4月3日放假,但4月3日遇星期六,依同辦法5-1條應提前一上班日放假,也就是星期五為國定假日(兒童節);另4月4日清明節遇星期天,應延後一上班日放假,也就是星期一為國定假日(民族掃墓節)。
至此,調整後之4月2日至4月5日身分底定:
4月2日為國定假日(兒童節)
4月3日為休息日
4月4日為例假
4月5日為國定假日(民族掃墓節/清明節)
特別提醒:
以上適用於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放假(俗稱見紅休)之事業單位,其他如非固定休六日或排班制之行業,經勞資協商另行約定後,得調整前述國定假日甚至休息日之日期,但挪移後之日期應明確、總休假天數也應足夠。
有關於排班制的行業,當月應該如何排休?小賀老師會建議客戶依照下列步驟操作:
1.確定應排休總天數──拿出公務人員行事曆,先確定當月份有幾個星期六、星期天及國定假日,總天數即為當月應排休天數
2.明確定義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排休日不能只叫”休假”,要明確定義哪天是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不然萬一員工休假日回來加班,究竟算國定假日/休息日甚至例假加班?就會有爭議了。
3.例假週期應固定──除非是適用四周變形工時、特定適用責任制人員、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不然例假的週期是不能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