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銘專欄】從潛艦國造邁向堅實國防

  • 2020-12-14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文/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近日關於潛艦國造的議題,因為中國國民黨立委要求交付機密資料以及凍結預算等動作,又成為熱門的討論議題。

根據潛艦國造的計畫,我國預計新增8艘潛艦,建立完整的水下戰力。潛艦在防禦的優勢,就在於容易隱藏位置,可讓對手投鼠忌器。當初美國小布希總統剛上任時,曾同意出售8艘柴電動力潛艦給台灣,只是受到中國國民黨一路杯葛預算,導致此一軍購案一直無法執行。錯過了這麼多年,台灣透過潛艦國造的計畫終於能夠再有機會提升水下戰力。

潛艦國造的計畫不只是提升軍事戰力,在建造過程中,也正是台灣相關產業提升的好機會,甚至將來部分軍用技術可以移轉至民間,進而產生新的運用,創造新的產業。就以目前人人習以為常的網際網路,最早其實是美國軍方發展出來的通訊技術,之後逐漸移轉給民間,才逐漸開創出蓬勃發展的資訊時代。

潛艦國造是國防自主,建立堅實的國防的一環,從這樣的目的來看,在國防的相關法制上,有很多必須進行檢討之處。首先是關於「全募兵制」的檢討!陳水扁總統任內極大的錯誤政策之一就是首開大幅縮短役期的作法,在未充分檢討國軍戰力和全民國防的需求下,在任期中將役期縮短到1年,之後馬英九總統任內就繼續縮短役期至4個月,終至採「全募兵制」。

專業軍人固然有其優點,但考量台灣的局勢,未能維持一定的徵兵制度,對於軍力是有相當影響的。維持一定役期的徵兵制的優點之一是可以建立全民國防的防衛政策。一旦發生戰事,前線的戰鬥,尤其是海、空軍的交戰以及第一波防衛當然由專業軍人擔任重擔為佳,但後方的配合工作,例如補給線的維持、地方秩序維護,甚至是軍事據點的協防,就可以由具備基本軍事能力的後備軍人來擔當,尤其是各鄉鎮的防衛,當然由當地居民組成的武力來負責,是最理想的,因為不僅熟悉地形,在心理上更是容易抱著保衛自家的堅定心態,只要加上適當的武器配置和基本軍事訓練,每個鄉鎮都會是堅強的軍事堡壘。

以前服役之所以被許多人評為浪費時間,很大的因素是軍事訓練內容設計不當,現代化的步兵應該具備的技能不是掃地、搬運物品,而是在戰場上能持續保持移動、射擊和通訊的能力;還有軍事體制的僵化,像是學長學弟制或是只求無過的長官等等,都是讓人留下「當兵會變笨」印象。可是像採全民徵兵制的以色列,卻讓軍事單位成為新創事業的人才搖籃。我們需要的重新建立服兵役的學習內容,讓服兵役成為不僅可以學習軍事技能,更可跟的上時代潮流的一件事。

除了兵役制度相關法制要檢討外,對於退伍軍人(包含徵兵制的義務役退伍軍人)保障的法制也要檢討。當然退輔會對於退伍軍人有一定的輔導機制,但建議或許可以考慮直接結合民間力量輔導退伍軍人繼續升學,例如可以和補教業者或公立學校合作,讓退伍軍人可以在軍中就可以接受軍事以外的學科學習的機會,甚至可以透過立法部分頂尖大學的重點科系(例如醫學系、電機系、法律系)一定要外加一定的招生名額給退伍軍人,讓退伍軍人有更多的機會可以轉職,將軍中所學帶入民間,也提升服役時保持持續學習的動機。

此外也要透過法律修改,重新檢討退伍後對於後備軍人召集制度和訓練內容,以確實達成戰時能迅速建立強力的地方民防系統為目標。

潛艦國造絕對是台灣的一項值得慶賀的里程碑,因為這代表台灣建立堅實國防的決心和軍民交流的新頁。從潛艦國造一事開始,我們更要儘速省思國防相關法制,朝向建立堅實國防的目標大步邁進。而我們建立堅實國防的目標就是要捍衛民主、自由和人權,相信這也是我們世世代代台灣人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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