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強力譴責!砍傷護理師該負什麼刑責?

文/法操司想傳媒
目前全國疫情嚴峻且醫療人力吃緊,醫護人員都冒著生命危險在第一線救治病患。但根據新聞報導指出,有許多患者竟然對醫護人員當傭人ㄧ般使喚,態度不佳外甚至還出現攻擊行為。近日就有武漢肺炎確診者因為不滿遭到隔離,竟持刀砍傷三名護理師,其中一名還傳出右手韌帶被砍斷,未來恐怕難以再回到職場。
保障醫護人員的醫事法
其實不光現在,過去醫護人員無端遭受患者攻擊、或是受不禮貌對待的情況亦時有所聞。對這種情況,《醫療法》第106條便規定各種妨礙醫療業務執行之行為的罰則。
該法規定若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者,將處3萬至5萬元罰鍰,若有觸犯刑事責任則移送司法機關(第1項);毀損醫療機構等場所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將負刑事責任(第2項);以非法手段對醫事人員的妨礙醫療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第3項);前項行為若致生死亡或重傷等結果,加重刑度(第4項)。
此案中傷人的患者,由於造成護理師右手韌帶斷裂、無法回復機能的話,因為符合重傷「毀損或嚴重減損1一肢以上的機能」的定義,至少應該就刑法第278條重傷罪與醫療法第106條第4項中從重處斷。另外據說這位傷人的確診者當時還嗆聲「留他們一條命就很好了」,若為屬實代表主觀其實具有殺人故意,甚至可能成立殺人未遂!
而那些對醫護人員呼來喚去,不尊重其人格權的患者們,除可以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第69條處以罰鍰外,亦可能因對醫護人員使用公然侮辱、恐嚇等方式妨礙醫療行為,而違反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處以刑罰。
刑度或有調整的空間?
醫療法第106條之規定,相對於刑法而言是為了保障醫護人員所制定的「特別法」,所以對於「攻擊醫護人員」的行為應該要負上更重的刑事責任才更為合理。
不過當我們檢視法條後可以發現,醫療法第106條第4項與刑法第277條第2項的傷害致死、傷害致重傷罪的刑度竟然完全一樣,同樣是傷害導致死亡或重傷的行為,對正在進行醫療行為的醫護人員犯下罪行理應受更大的非難,所以醫療法第106條的刑度應有再修正的空間才對。
現在醫療能量緊繃,護理師公會理事找陳玉鳳也疾呼政府應該要看見第一線人員的需求,希望能多保護第一線護理人員。法操也認為需要強力譴責此案的行為,除檢察官應積極偵辦外,對於犯後還嗆聲的行為更應向法院從重求刑!
面對嚴峻的疫情,大家更要靜下心來,尤其要體諒第一線的醫護人員,也要落實自身的防疫工作,祝大家平安。
評論專區
精選影片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北市佛教精舍命案|宗教團體該受管理嗎?該怎麼管?

路邊卸貨害死人|經營者應檢討,別再把經營成本外部化!

郭董欠12億獎金挨告?簽的是什麼合約有影響嗎?戴正吳為什麼選擇以勞動事件提告?

台版「地面師」詐欺案|詐團盯上獨居長者!有什麼防堵的好辦法?

柯P遭起訴——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最新的羈押理由是?柯P這部分最有可能成罪!?

北檢正式起訴柯P|起訴書寫了什麼?還有很多法律問題待解釋?

台達電員工墜樓|疑似遭霸凌?公司跟主管有什麼法律責任?雇主的義務都盡到了嗎?

八炯「中國統戰紀錄片」討論|美國、加拿大都在堤防?中國認知作戰無孔不入!

南韓「長達」6小時的戒嚴|台韓戒嚴規定有何異同?台灣宣布戒嚴更具破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