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小教室】為何檢察官要自己提再議,還被高檢署命令起訴?

  • 2020-09-14
  • 法操司想傳媒
海龍快艇。圖取自聯合新聞網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國防部軍備局斥資七億七千多萬元採購海龍快艇,但卻發現實際使用並不符合軍用需求,原因是當初驗收的原型艇明明不符需求承辦人員卻讓他驗收通過。本案經軍方與調查局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但十年來桃園地檢署皆以「罪證不足」為由前後共做出五次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再議,日前高檢署認為已偵查完備,命令桃園地檢署起訴。為何檢察官要依職權送再議?又為什麼高檢署可以命令地檢署起訴?讓《法操》來告訴您!

檢察長認偵查已完備、命令原檢察官起訴

當檢察官進入案件的偵查程序後,如果經過犯罪事實、證據的調查,最終認為確實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被告的犯罪嫌疑,檢察官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進入大家所熟知的訴訟程序;但如果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或是有超過追訴時效等情況,就會做出「不起訴處分」。

告訴人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如有不服,可以經過原檢察官向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聲請再議,如果檢察長認為再議無理由便會駁回該聲請,告訴人就只能以「交付審判」進行救濟(詳細介紹請看法操小教室—什麼是交付審判)。

如果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認為再議有理由,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規定,偵查程序尚未完備時,就會發回原檢察署繼續進行偵查程序;如果上級檢察署檢察長認為偵查已然完備、足以認定罪嫌時,則會直接命令原檢察官起訴

刑事訴訟法
 258 
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認再議為無理由者,應駁回之;認為有理由者,第二百五十六條之一之情形應撤銷原處分,第二百五十六條之情形應分別為左列處分:
一、偵查未完備者,得親自或命令他檢察官再行偵查,或命令原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續行偵查。
二、偵查已完備者,命令原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

什麼情況下檢察官需要依職權送再議?

許多刑事訴訟的開啟都是由告訴人向檢察官提起告訴所開啟的,所以才規定告訴人有聲請再議、交付審判等救濟途徑。但如果是非告訴乃論罪這種沒有「告訴人」這種可以聲請再議的人怎麼辦呢?在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3項便規定,「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時,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上級檢察署由檢察長或檢察總長進行再議。

刑事訴訟法
 256 條第 3 
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之處分者,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並通知告發人。

由於這起案件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且當初是自軍方及調查局移送而來,並沒有所謂的「告訴人」,最終就以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由檢察官依職權送再議,又由於高檢署檢察長認定本案的調查已經完備、足以認定被告知犯罪嫌疑,所以直接命令原檢察官起訴。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2026-07-17

喝一杯75元超商拿鐵差點坐牢?動用高等法院審微罪案,究竟是捍衛正義還是浪費司法資源?

2026-07-09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中國管到全球?所以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了?中國早就被歐洲人權法院打臉?

2026-06-26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逃兵直接關一年?內政部跟國防部只能想到這種粗暴修法,是能解決什麼兵役問題?

2026-06-18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2026-06-05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2026-04-24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2026-03-13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2026-01-09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2025-10-23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2025-08-08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2025-07-11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2025-07-04

Lawsnote vs 法源|七法侵權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為何認定違法著作權法?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