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亂剪別人頭髮會算傷害罪嗎?

  • 2020-11-10
  • 法操司想傳媒

文/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日前一名女子在捷運內湖站搭乘電扶梯時,遭到19歲的李姓大學生拿小剪刀剪掉頭髮。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很快就追查到李男的身分,只要該名女乘客打算提告便會依法送辦。隨便剪別人頭髮究竟會不會有刑責呢?來看看法操的分析吧!

可能會觸犯傷害罪?

傷害罪中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屬於輕傷罪,而傷害人之健康也包含「精神之健康」,也就是說造成他人精神上的重大打擊也算是傷害罪(最高法院32上字2548)。不過行為的結果到底需不需要達到「妨礙生理機能」的程度,在學說上仍有不同看法。

中華民國刑法
 277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認為,只要尚未妨礙生理機能就不能視為輕傷,而我國實務上也多半認為頭髮被剪還可以再長,沒有實際損害的問題,除非是傷及毛囊或頭皮,不然仍很難成立傷害罪。

不過有學者認為傷害罪要保護的是身體的「不可侵害性」,所以當身體的完整狀態受到破壞時也應該視為輕傷。就像剪掉他人毛髮雖然未對生理機能產生影響,但毛髮已失、身體的完整性已然受損,所以仍應成立傷害罪。

還可能有其他民、刑事責任

除了傷害罪的可能之外,若使用強暴、脅迫強行剪掉他人的頭髮就可能會成立強制罪。另外若是在公共場合,為了讓人難堪而剪他人頭髮,並達到得以貶低或損害其人格價值的程度,則有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中華民國刑法
 304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09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而在民事上則因為身體上的權利受到侵害,而有侵權行為的問題,被害人可以提損害賠償告訴,請求因頭髮被剪而造成的損失(事後修剪的費用等等),或是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目前台灣的法律而言,偷剪別人頭髮仍算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如果情況不太嚴重,可能被害人也不會大費周章提出刑事告訴,而民事也可能因為不易取得高額賠償金額,所以提告的人應該也不多。但亂剪人頭髮的行為實在不可取,也確實應該要負起相當法律責任,不過實際上只能呼籲大家多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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