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不關已,小心下個就是你】【法操講座】司不關己?小心下個就是你!PART.1 檢察官也能誤人一生?

  • 2015-12-05
  • 文/法操司想傳媒
法律離民眾有多遠?一般民眾總認為,自己不會作奸犯科,根本不會有「被警察抓」的一天,因此不需要瞭解關於司法的知識。其二,法律名詞聽來艱深,更加深了民眾對司法的距離。但,司法不僅就在你我身邊,更可能並非如想像中的帶來公平正義,甚至造成危害!

 

恐龍法官?檢察官才是關鍵

當新聞上播出某案件的判決結果,有時會讓民眾覺得不符期待,氣得大罵「恐龍法官」。但,法官雖是最後決定判決結果的人,權力大如老虎,但法官卻是關在籠子裡的老虎,檢察官才是決定要拿什麼餵什麼給老虎的人。檢察官在偵查後起訴,法官才能審理,若檢察官不予起訴,那麼法院根本沒有機會做出任何判決。

且檢察官必須負起舉證責任,也就是必須負責找到被告確實犯罪的證據,因此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完備與否,都會影響到法官的判決。這也是為何法操網站特別關注檢察官監督的原因。檢察官體系雖是我國非常重要的司法機關,人民對檢察官的認識卻比法官遙遠許多。

而且,因為公開審理原則,我們可以自由的進入法庭聽法官審理過程,法院的判決結果也都公布在網路上,任何人都能搜尋。但民眾若想進入地檢署,卻因為偵查不公開原則,而完全不可能進入偵查庭看到檢察官訊問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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