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泰國法專欄】伊斯蘭教法律的家庭與繼承法

  • 2020-07-27
  • 朱麗蕊律師
泰國北大年府清真寺

文/朱麗蕊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顧問、泰國律師、台大法研所就讀中)

雖泰國憲法沒有設立國教,實質上泰國之國教為佛教,因此百分之95的人信奉佛教,第二大宗教為伊斯蘭教,穆斯林佔泰國人口百分之4,另外百分之一為基督徒。泰國穆斯林集中在曼谷與南部地區,穆斯林在家庭與繼承方面需遵守伊斯蘭教法律,而非民商法。必須特別規定的原因為伊斯蘭教的某些制度跟其他信仰的制度差異很大,例如:在伊斯蘭教的婚姻制度中,男人可娶四個老婆。泰國的伊斯蘭教法律規定分別於4個府施行,包含北大年府、陶公府、耶拉府、沙敦府。

執行伊斯蘭教法律條件如下:
1.必須為民事事件
2.必須為家事與繼承事件
3.事件在北大年府、陶公府、耶拉府或沙敦府
4.不論被告與原告為哪個國籍,只要為穆斯林都能適用穆斯林法律(包括民事非訟)

以下為伊斯蘭教法律與民商法之差異:
1.民法規定男女須滿17歲才能訂婚,伊斯蘭教法律沒有這條件
2.民法規定訂婚必須有聘禮,伊斯蘭教法律沒有這規定
3.民法沒有規定一定要同宗教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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