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泰國法專欄】武漢肺炎防疫政策

  • 2020-04-17
  • 朱麗蕊律師
擷取自youtube

文/朱麗蕊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顧問、泰國律師、台大法研所就讀中)

泰國民航局(CAAT)於2020年4月6日發布公告,自2020年4月7日00:01時起至4月18日晚上11:59時,禁止所有國際航班入境泰國,軍用飛機、緊急降落、人道救援、醫療專機、撤僑專機及貨機則不在此限。

具有泰國國籍者在這段時間內要回國的話,必須持有註明「適合飛行」的醫學健康證明,及由泰國大使館、領事館或外交部出具的證明文件,並且需為航班起飛前72小時內出具之文件。此外,抵達泰國後必須按照政府規定在指定地點隔離14天。

從 3 月22 號至4月12號,百貨公司除了超市之外其餘皆暫時營業,餐廳則禁止内用,只開放外送或外賣。交通方面,從 3 月 25 號開始,在泰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需戴口罩,若沒有口罩的話可以在公車站前購買。

每年的4 月 13號到 15 號是泰國的潑水節,同時也是泰國國定假日。泰國人的潑水節就像台灣人的過年,泰國人會回鄉跟家人相聚,又因為4月是泰國最熱的時期,所以大家也會在潑水節時一起玩水。但今年因爲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政府已取消所有戶外活動,包括潑水節活動。

而非泰國籍者在前開期間不得入境或在泰國轉機,除非持有以下文件:

  1. 外交部頒發的入境證明(在泰國執行職務的外交或領事使團、國際組織人員或政府代表人員,或者泰國外交部指定允許的其他人員、國際機構人員及其家人)。
  2. 泰國政府機構頒發的工作許可證。

以上任何情況都必須搭配一份無COVID-19感染風險醫學健康證明和醫學化驗報告,該健康證明和化驗報告需在航班起飛前72小時內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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