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法律人都看不下去!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雲林縣林內鄉九芎村是台灣「紅寶石」木瓜的故鄉。村裡的果農,除了種木瓜,也有人種鳳梨。這個位處緩坡丘陵的村子,人純樸,果甜蜜。民國103年底,這裡發生一件讓當地人難以置信的事,引起村人自行調查;但是,當案件進入司法後,別說當地人感到詫異,就連法律人都看不下去……
這年11月21日下午,雲林警方突然進到村子裡,出示拘票把農婦「阿卿仔」帶回警局調查。阿卿仔一輩子沒進到警局被訊問過,這可把她給嚇壞了;警方問完話後,把她帶到雲林地檢署交給檢察官複訊。當天,她被羈押禁見。
阿卿仔被收押的時間點,是在這年「九合一」大選投開票的前8天,她的丈夫蔡宏昌參選鄉民代表。此時,正是選戰進入最後衝刺階段。有鄰人向檢警舉發,指稱阿卿仔拿2000元給一對村民夫妻,要他們票投蔡宏昌。
「阿卿仔被抓了!」在鄰里間傳開後,引發寧靜的九芎村不小震動。九芎村的開基主姓蔡,在當地,蔡姓是大姓。蔡姓家族耆老不相信蔡宏昌會搞賄選,尤其更不相信阿卿仔會行賄;因為,村裡的人幾乎都知道,阿卿仔是很單純的人,她的世界只有兩個地方:家裡、鳳梨田裡。
不過,由於檢舉人指證歷歷,檢察官認為蔡宏昌、阿卿仔涉嫌重大,起訴他們夫妻倆(雲林地檢署起訴書,103年度選偵字第24號)。
檢察官偵查期間,蔡家耆老深感這樁賄選有疑,決定出面了解此事。九芎村不大,很快的,耆老打聽出檢舉人之一是「趙錢孫」(化名)。為查明究竟是怎麼回事,蔡家耆老啟動宗親力量,自行「開堂」詢問檢舉人。而且,為了以昭公信,除了有兩位耆老參與,並全程錄音。這儼然是一場「民間法庭」。
蔡家耆老後來把錄音帶提供給法官。錄音內容中,出現這些關鍵對話:
趙錢孫:「都是『阿牛仔』教我的,他叫我這樣講」……
耆老:「要不然1000塊怎麼來的?那也是『阿牛仔』拿的?」
趙錢孫:「嘿,『阿牛仔』拿的。」
主持開堂的這兩位「民間法官」被國家法官傳喚到庭。他們除了具名簽署證明錄音帶內容的真實性之外,一位耆老甚至還補充一段話:
「我曾經問他(趙錢孫),他說是『阿牛仔』教他這樣講,還說設這個局讓蔡宏昌不當選,他們可以領50萬……」
趙錢孫對蔡家耆老的說詞,被法官記明在筆錄裡。審理中,當法官查看了另一張光碟內容後,蹊蹺從聲音、影像裡流瀉而出……
這張光碟,是趙錢孫和妻子「蘭仔」在民國103年11月21日下午,接受檢察官偵訊的內容。阿卿仔也是在這天被拘提、遭收押。根據光碟內容,明顯可知蘭仔也是檢舉人。這天,趙錢孫、蘭仔夫婦是以證人身分應訊,在偵查庭裡,他們和檢察官有這些對話和情節:
檢察官:妳上次來做筆錄,有說從「阿卿仔」那裡拿到1000元,這是否正確?
蘭仔:(沒說話,但有點頭)
檢察官:是嗎?是啦。啊,妳說「阿卿仔」拿1000元給妳的時候,跟妳說什麼?
蘭仔:(沒說話)
此時,也在偵查庭裡的趙錢孫出聲,對著妻子說:「說什麼要說喔。」檢察官接著問:「妳跟檢察官說,不要緊。」她終於出聲了……
蘭仔:那、那算什麼啊,秋菊(音譯)他兒子叫我說,叫我不要亂說,亂說要把我……
檢察官:啊?
蘭仔:秋菊他兒子叫我不要亂講。
檢察官:誰叫妳不要亂講?
蘭仔:秋菊他兒子啊。
檢察官:秋菊他兒子是誰?
此時,趙錢孫再度出聲,對著妻子說:「不是秋菊他兒子啦,就那個有沒有,妳要說正經、說清楚。」
檢察官接著再問:「來,妳說誰叫妳不可以亂講話?」
趙錢孫卻在此時打岔,似著急、又似有所遮掩,支支吾吾地對著妻子說出近乎語無倫次的話:
「妳不可以這樣亂講喔,講下去妳就是、妳就是有沒有、就像、事情、妳講給我聽的、講給我聽,拿1000元這樣,什麼人拿東西給人、拿1000元給我們這樣。」(雲林地檢署偵訊光碟,民國103年11月21日,103年度選偵字第24號)
依據光碟內容,很明顯的,自從蘭仔在偵訊時說出「秋菊的兒子」之後,趙錢孫的發言,似在制止、並企圖引導妻子。
而且,蘭仔在民國103年11月接受檢察官偵訊的內容,和趙錢孫在民國104年1月向蔡家耆老所說,彼此有吻合之處。經過法官調查後證實,蘭仔向檢察官口出「秋菊的兒子」,和她丈夫向蔡家耆老所說「1000元是『阿牛仔』拿的」,這兩句話裡,指的是同一個人──原來,秋菊的兒子就是阿牛仔。
法官在勘驗檢察官偵訊蘭仔的光碟時,法庭裡,瀰漫一股莫名的懸疑。這股疑惑是一種說不出的奇怪;這股奇怪的懸疑,是來自於蘭仔。而且,這股怪怪的感覺,在官司後期,讓參與此案的法律人越來越明顯、越來越強烈……
在審理終結前,法官進行交互詰問。蘭仔因為是檢舉人,也是證人,她必須到庭接受檢察官、律師、法官等人的詢問。不料,她在法庭裡的言行,出現答非所問、說詞不完整、或是敘述跳躍等等狀況。
舉例來說,檢察官問她:「坐中間那個叫什麼名字(即阿卿仔),妳知道嗎?」結果她回答說:「我不知道,秋菊他兒子拿1000給我」;當問她是否見過阿卿仔的時候,她先是說:「沒有看過」,但沒隔多久,她卻突然迸出一語:「我有跟她買過一次鳳梨。」
甚至於,在庭審過程中,在眾目睽睽下,大家發現了蘭仔不知道什麼叫投票、不知道鄉民代表和立法委員是什麼,也不知道現任雲林縣長是誰。
光碟影像裡的那股奇怪、懸念之謎,豁然解開了──原來,蘭仔是經過政府認證、獲得補助的精神障礙者。
一審認定,蘭仔的證詞和起訴書的內容有出入;而且,法官還質疑趙錢孫夫妻在偵查筆錄上的指證動機、內容真實性都有疑問。
然而,殊不知,這股疑問正是九芎村民難以置信的事:有人疑似利用精神病患者做賄選的不實指控,企圖詐領賄選檢舉獎金;而且,檢察官在不明就裡下,還收押了無辜者!
蔡宏昌、阿卿仔獲判無罪。但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不過,法官認為檢察官沒有提出積極證據,5個月後駁回上訴,蔡宏昌夫婦無罪定讞。
阿卿仔當初被羈押了14天,獲得釋放後,這場選舉已經結束。她先生以第二高票當選鄉民代表。司法以每天4000元做出補償,阿卿仔獲得5萬6000元。
這樁賄選案,讓參與此案的法律人看不下去。因為,有人從卷證裡發現,檢察官早在全案還是「他」字案的偵蒐期間,其實就已經知道蘭仔是精神障礙患者,她的指證內容被認為是「證據價值低劣」。但是,檢察官怎麼還會起訴全案?而且,怎麼還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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