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阿桂和丈夫的「熱心」被偵辦

  • 2018-05-18
  • 江元慶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待人熱心,但是也要小心,特別是在選舉時刻。因為,不管候選人是有心謀略、或無心流露的熱心,都有可能會被質疑是出於賄選動機,而招來他人異樣眼光,甚至讓檢警調聞風而來。「阿桂」夫妻倆就是如此……

民國98年8月,單日降雨量在台灣多處刷新紀錄的「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為了讓災民能夠就地動手整頓家鄉,行政院核定辦理「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其中,雲林縣斗南鎮在後續的99年度下半年災後重建計畫中,獲得配置環境清潔臨時工作26個名額。

民國99年,是地方選舉年。挾著五都市長選舉的日趨激烈(當時桃園尚未升格直轄市),以及各地村鄉市鎮民意代表候選人的短兵相接,選舉氣氛蒸騰不已。

阿桂是個單純的家庭婦女,丈夫在斗南鎮公所任職。在鄰里間,阿桂是積極參與地區活動、會招朋引伴做社區服務的活躍人物。這年,在鄰人促擁下,她參選雲林縣斗南鎮鎮民代表。

但沒想到,因為這場選舉,讓阿桂夫妻倆在同一天被收押禁見。他們幹了什麼不法的事?

根據檢察官起訴說,為了讓選民能投票給她,阿桂在競選期間要部份民眾去鎮公所登記,擔任災後重建計畫的臨時工。此外,檢方並且指控,阿桂還以幫人出錢剪頭髮、她丈夫則以贈送社區沙發的方式,分頭進行賄選。(雲林地檢署起訴書,99年度選偵字第39號等)

「我做這些事情,本意都是好的,」阿桂極力澄清:「我沒有行賄或有犯罪的意思。」

「我有送沙發給『第一家庭』社區,但絕對沒有違反選罷法的意圖。」阿桂的丈夫也捍衛著自己的清白。

除了阿桂夫妻,這個案子還有第三個人也被起訴──老照,他是阿桂的親戚。他說:「她沒有幫我出錢,我也會投票給她。」

老照說出了敏感的字眼──錢。阿桂幫他出了什麼錢?出於什麼動機、目的?

原來,阿桂決定參選鎮民代表後,便請託在親戚輩份上要叫「堂哥」的老照來幫忙選舉事務,幫她開宣傳車。為了讓選民留下好印象,她帶著老照去整理儀容,因此幫他付了250元的理髮費;老照則是順便染頭髮,但350元是自己出的錢。

髮廊小姐被傳來做證,她證實阿桂當天的確有付錢。檢察官因此認為阿桂、老照之間,發生了選罷法關於「交付、收受不正利益」的違法行為。

參選人幫自己的助選員付理髮費,算是賄選?

一審法官不以為然:老照既然幫阿桂助選,阿桂如果要賄選老照,大可直接付給他比較高的薪水就可以了,何必要用招待免費理髮、如此迂迴的方式搞賄選?

至於阿桂的丈夫贈送社區沙發,是不是涉嫌賄選?則又有一段故事。

原來,阿桂丈夫在斗南鎮公所經手的業務,包括了回收環保清潔物品。有天,他得知「第一家庭」的社區沙發早已破舊,於是把清潔隊所回收的一組沙發汰換給這個社區使用。也就是說,阿桂丈夫「送」的沙發是舊貨,並非新品。

這組沙發能不能、會不會成為社區住戶願意投票給阿桂,達到賄選的誘因?法官傳問這個社區的部份住戶:「拿這組沙發說要買票送你們,是否願意?」

其中,到庭的葉姓住戶說得很直白:「那不可能!」

至此,法官已經有了心證:檢察官指控阿桂拿錢幫老照剪頭髮、阿桂丈夫贈送沙發,都算不上賄選。不過,阿桂在選舉期間打的多通電話中,談到環境清潔臨時工、「資料要寫給我老公才能處理」的監聽錄音對話,內容被認定屬於賄選,一審因此判決老照、阿桂丈夫無罪,阿桂則遭判刑4年。(雲林地院判決書,99年度選訴字第14號)

檢察官不服阿桂丈夫獲判無罪,阿桂不服被判有罪,雙方都提起上訴。老照一審就無罪定讞。

二審調查後,確定了一件事:阿桂在電話中談到環境清潔臨時工的事,並不是他們夫妻倆為了選票而狼狽為奸。因為,法官溯源追查發現,阿桂的丈夫雖然有參與斗南鎮環境清潔臨時工遴選的面試,但他並沒有決定權,最終有權核定錄取名單的人是鎮長。

而且,二審再逐一從監聽譯文裡清查,在阿桂當初打出、被監聽的電話內容中,她並沒有說出「必定」會讓對方、或對方子女會取得臨時工的內容。(台南高分院判決書,100年度選上訴字第137號,判決理由丙之貳之三之(五))

二審判決:駁回檢察官對阿桂丈夫獲判無罪的上訴,阿桂則是被改判無罪。檢察官沒有再上訴,全案定讞。

當初偵辦這個案子,檢警調參與單位之多、規模之大,令人咋舌,包括:雲林地檢署、調查局中部機動站、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局、虎尾警分局、西螺警分局、北港警分局、台西警分局及斗南警分局。結果,全案沒有一個人被判刑確定,反倒是阿桂和她丈夫的「熱心」,被檢警調偵辦了。

阿桂夫妻倆當年同遭羈押17天,無罪定讞後,兩人都獲得6萬8000元的刑事補償。當時,他們家中有老父、老母、極重度智障的親人,還有兩個在就學中的孩子。這段羈押期間,阿桂的家幾乎崩垮,她身心重創……

今年又是地方選舉年,各個候選人要小心你的「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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