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高麗菜、混凝土、檢察官

  • 2017-08-18
  • 江元慶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根據「台灣當季蔬果」的大數據資料,民國105年12月,有「國民天菜」之稱的高麗菜,批發市場平均價格是每斤12.16元;民國104年同期,價格是8.06元;民國103年同期則是12.68元。這些數字告訴我們:市場價格是會波動的。

再看另一個數字:同樣是民國105年12月、同樣是高麗菜,台灣各地市場成交價格,屏東每斤是12元、南投為14元、花蓮市18元,台東則要22元。這些數字呈現的訊息是:運送路程的長短,會產生不同的運費,因此轉嫁成為菜販銷售高麗菜的成本。

市場價格會波動、運送距離會影響價格變動,這是菜籃族都曉得的日常基本常識。但是,……

民國102年間,蘭陽溪繼光橋堤岸等工程疑似發生官商勾結弊端,宜蘭檢調偵辦後,起訴了七名官商;其中包括「老何」,他是第一河川局的副工程司,被依貪污罪起訴。(宜蘭地檢署起訴書,100年度偵字第2697號)

檢察官指控老何浮編混凝土價格數百萬元,單價明顯高於市價甚多,以致工程費用增加。老何則是喊冤,表示並沒有浮編預算。

不過,檢察官攤出一項證據說,有另外兩家公司在和「台灣水泥」簽約購買混凝土時,單價要比老何編的更便宜。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認定老何圖利廠商。

如果只看檢察官拿出來的單一「證據」──另兩家公司的混凝土採購單價比較便宜;確實,老何難脫嫌疑。但是,有人發現了蹊蹺:在案發同時期,蘭陽地區共有五項工程在進行,但「175規格」的混凝土單價卻都統統不一樣,分別是1600元、1700元、1750元、1850元及2200元。

「為什麼同一種規格的混凝土,價格會有多達600元的高低落差?」

法官一查,懂了!

老何隸屬的第一河川局,是經濟部水利署管轄。水利署官員說,對於混凝土的單價行情,水利署並沒有訂價相關規定,但會參考三項指標:台灣營建研究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實際市場行情。

於是,「老何訂的混凝土價格合不合理?」答案很容易比對發現。

公共工程委員會是政府統籌公共工程規劃、審議等工作的專責機關。根據公程會的資料,蘭陽溪繼光橋堤岸等工程施作當時,「175規格」的混凝土單價是1990元到2452元之間。老何訂的價格則為2698元。也就是說,老何的訂價要比公程會的價格高了大約一成。

不過,法官認為合理!因為,老何訂的總價包括了「運費」。

法官查出,老何經手的工程中,有兩處位於「山嶺區」──施工處不僅要行經北橫公路最高點、繞過棲蘭的九彎十八拐,甚至部份路段還有車輛限重行駛。即因如此,交通運輸因素墊高了混凝土的運費成本。

一審指出,混凝土單價的訂定不能只依據市價做唯一考量,而是必須綜合施工地點、供需情形、運費等等因素。(宜蘭地院判決書,102年度訴字第99號,判決理由四之(一))

法官認定老何沒有浮編預算,判決無罪。不過,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

「混凝土的價格,會隨著市場狀況而有波動。」高等法院法官再次告訴檢察官。而且,針對檢察官指稱有兩家公司以低價向台灣水泥公司購得混凝土,法官指出,這兩家公司是不是台灣水泥的長期合作廠商、購買數量的多寡……,這些因素統統會影響價格,不能因此認定老何浮編混凝土價格。(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103年度上訴字第557號,判決理由三之(四))

二審並且指出,在混凝土的訂價流程上,老何只是承辦人員,他訂出價格後,還要經過上級逐層簽核,最後才由局長決定價格。如果老何真有浮報,上級難道沒發現?主管豈會同意通過?法官駁回上訴。

老何當了33年公務員,從來沒有惹過麻煩事。他萬萬沒料到,竟然在退休之後,才突然遭到檢調約談,還被收押禁見51天。全案無罪定讞後,他獲得153000元的刑事補償。

老何一直搞不懂:他是公務員,在混凝土的價格訂定上,他只有「建議權」,並沒有「決定權」,檢察官怎麼會把提出建議的人辦成貪污,有決定權的人卻沒事?何況,全案根本沒有浮編混凝土價格的問題。

老何搞不懂。但是,檢察官不能不懂:別說是混凝土,就算是一顆高麗菜在宜蘭市區的價格,也會和行經北橫公路最高點、繞過棲蘭的九彎十八拐,且還有車輛限重行駛的山嶺區,價格是不一樣的!

運送距離會影響銷售價格,難道不應該是檢察官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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