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檢察官把「公親」辦成「事主」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樹葉仔」應該是要謝謝這個檢察官,還是該一輩子憎恨他?
罹患肝癌、來日無多的「阿雄」,為了一點細故和一時情緒不好,夥同兩名男子聯手把「空安」打到住進醫院加護病房。樹葉仔因為住在阿雄、空安隔壁的村子,並且經常在附近地區穿街走巷做資源回收,因此認識這兩家人。
樹葉仔知道阿雄的身體狀況,也知道他和父母親的生活過得不是很好──罹癌的阿雄沒有工作,他父親已經90多歲,衰老到每天躺在床上的時間要比下床的時間還多,這一家人靠政府的補助在過日子。
阿雄打傷空安後,感到非常懊悔。樹葉仔得知此事,擔心阿雄一旦被關,恐將病死監獄,即使沒坐牢,家中可能也付不出賠償費。他居間協調,希望大事化小。
有天上午,樹葉仔去協調的時候,突然有六、七名男子飛車馳來,下車後就對著阿雄的老母親大聲叫嚷,「不拿錢出來,就要你兒子斷手斷腳」,對方硬逼著她拿出醫藥費,否則就要押走阿雄。鄰居看到了這夥人的惡行惡狀,以及阿雄母親老淚縱橫的苦苦哀求,暗中報警後,逮到了日後出面取款的樹葉仔。
台中地檢署起訴了樹葉仔。根據檢察官的指控,樹葉仔夥同六、七名男子以協調賠償為名,行恐嚇之實,阿雄的母親在心生畏懼下,只好同意交付10萬元。(台中地檢署起訴書,100年度偵字第20768號)
「我實在有夠冤枉,公親變成了事主!」樹葉仔說,當初是阿雄請他出面,幫忙向空安的家人說情,他因為認識阿雄、空安,以及雙方的長輩,才會答應幫忙,「這10萬元是雙方協調出來的,不是我開口的。」他強調只是受託出面,要把取得的賠償費轉交給空安的家人。
樹葉仔說的是真的嗎?
法官調查有四個重點:樹葉仔和那六、七名男子是不是一夥的?樹葉仔有沒有出言恐嚇?阿雄母親交付的10萬元,是不是恐嚇金額?如果是,這筆金額是不是樹葉仔說的?
阿雄的老母親是事發當事人,她對經過最清楚,法官傳喚她到庭還原真相。她說,樹葉仔當天是騎機車來的,其他前來喝叱叫嚷的男子則是分別乘坐兩輛白色轎車。法官問她:「妳知不知道這些人是誰叫來的?」阿雄母親斬釘截鐵的說,是空安的表兄弟帶來的。
「樹葉仔有沒有出言恐嚇?」
「沒有。」她還說,案發當時有一名男子態度惡劣的恐嚇她,說如果沒有先拿到3萬元,就要押走她兒子。樹葉仔聽到後當場制止,並對著這名男子說:「這個阿姨沒有這麼多錢,你要她拿出這麼多錢,是要逼死她!」
阿雄母親決定交付10萬元,當做是兒子打傷人的賠償費,法官問她:「這筆金額是誰說的?」
「是我自己說的。」阿雄母親表示,空安的家人一開口就要求賠償15萬元,她沒有這麼多錢可以賠對方,「我知道我兒子把人家打得很嚴重,但打人的共有3人,我自己心甘情願賠10萬元,算是替我兒子承擔這條罪,另外那5萬元應該由共同打人的另兩個人承擔。」為了賠出這筆錢,阿雄的母親向地下錢莊借錢,經她不斷懇求,業者最後勉強借給她3萬元,當做賠償的頭期款。
阿雄母親的說詞還原了真相:在全案中,樹葉仔真的是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台中地院判決書,100年度易字第3466號,判決理由四之(六))。法官認定樹葉仔並沒有恐嚇,判決無罪。
台中地檢署把「公親」辦成了「事主」!檢察官沒有上訴,樹葉仔一審就無罪定讞。當初偵辦此案的檢察官還聲請羈押,樹葉仔因此被收押禁見了45天。
樹葉仔是個很信守承諾的人。無罪定讞後,他訴請刑事補償。民國101年11月22日,法官傳喚樹葉仔到庭:「對於恐嚇被判無罪的案子,有沒有要特別說明的事?」他想了一想說,他母親過逝時,他向朋友借了8萬元處理母親後事,「我被押了45天,沒有工作,讓我沒有辦法償還這筆錢。」
台中地院審判長吳幸芬法官迅速做出決定:賠償13萬5000元。
這個案子裡,充滿著悲情。晚景悽涼的80多歲老嫗,為癌末的兒子向地下錢莊揹債;窮到沒錢結婚的單身漢,用他45天被無辜羈押的人生換得一筆錢,清償了母親的喪葬費用……
「樹葉仔」應該是要謝謝這個檢察官,還是該一輩子憎恨他?
這個案子裡,出言恐嚇的人,究竟是誰?檢察官,查出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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