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阿娟會怕,你怕不怕?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嘟~嘟~嘟~電話鈴響)
A:喂。(女子聲音)
B:喂,我阿華啦。(男子聲音)
(遠遠傳來背景聲音:A女說「阿華」,隨即是另名男子C的聲音:「嗯」)
B男:喂。
C男:什啦?
B男:我阿華啦。
(遠遠有背景聲,是A女:「叫你聽啦。」)
B男:吃涼ㄟ。
C男:ㄟ。
B男:我阿華吃涼ㄟ啦ㄟ。
C男:好好。
B男:十分鐘ㄟ。
C男:好啦,你十分鐘會到嗎?
B男:聽嘸。
C男:十分鐘你會到這兒還是……?
B男:ㄟ,我十分鐘會到那兒!
C男:哦,好啦好。
這是一段真實的監聽內容(彰化地方法院勘驗筆錄,102年度訴字第478號)。電話中,A女叫「阿娟」,B男叫「小顧」,C男叫「阿梇」。
乍聽這段內容,可知阿梇、小顧相約在十分鐘後有特定行為;但是,接聽電話後把電話轉交給阿梇、從頭到尾只說了「喂」、「阿華」、「叫你聽啦」這三句話的阿娟,你聽得出來她犯了什麼法?
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聽出來了。檢方認定,阿娟為同居人阿梇接聽電話,在和毒蟲聯絡交易時間、地點後,再通知阿梇赴約交付毒品,因此依販毒罪起訴。
阿娟否認指控,堅稱只是接個電話而已,並不知道阿梇在從事販毒勾當。承認販毒的阿梇為阿娟辯白:「她只有幫我接電話,接通後,就是由我跟對方講電話。」
阿梇有沒有掩護阿娟,為她脫罪?這對同居男女有沒有撒謊?有一個人可以解答:電話中的B男「小顧」。他做證說,他確實有打這通電話,但並沒有向阿梇買毒。
小顧的說詞並沒有辦法證明阿娟是共犯。不過,檢察官從阿梇另一次販毒給「展仔」的犯行中,發現阿娟也在現場,認為她就是毒販。
阿梇、展仔承認這次是在交易海洛因。不過,對於「阿娟也在現場」這句話,檢察官只說對了一半。
展仔說,他是在廚房和阿梇交易毒品,阿娟當時人在客廳。承認販毒被判刑15年的阿梇則進一步向法官說,廚房和客廳有一牆之隔,「我並沒有告訴阿娟要賣海洛因給展仔,她不知道我在交易毒品。」
一審法官調查後認為,即使阿梇的說詞不足採信,但也不能反推論阿娟犯罪成立,全案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後,二審法官更是告訴檢察官,阿娟接聽電話雖然有「喂」一聲,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認為她有參與販毒(台中高分院,102年度上訴字第1561號)。法官駁回檢察官上訴,阿娟無罪定讞。
一、二審合議庭的六位法官見解都很一致:檢察官的證據不足!
35歲的阿娟說,當初她接這通電話時是在睡覺,因為電話響了很久,她才接聽再轉交給阿梇,不料就被扯上販毒,還被羈押了61天,無法照顧兩個小孩。
阿娟獲得了18萬3000元的刑事補償。每當電話鈴聲響起,阿娟就不免心驚肉跳;因為,她不知道接了電話之後,會有什麼司法際遇。
阿娟會怕,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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