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數據】【全國檢調大調查】偵結天數長短影響案件偵查公平性

  • 2014-12-24
  • 法操司想傳媒
20150514
「全台地檢署檢察官工作量排行」
列出各地檢署的每人每月新增偵查案件量及平均每件偵查案件偵結所需天數,以比較各地檢署檢察官處理的案件量及效率。

人力分配不均:案件量金門最多、連江最少
由上表中可以看出,以金門地檢署的每人每月新增的偵查案量為79件最多,苗栗地檢署和新北地檢署分別以58、57件位居二、三名,而又以連江地檢署以9件最少,每人平均承擔的案件數量差距如此大,但表全國各地檢察官明顯有分配不均的情形。

偵結天數長短影響案件偵查公平性
平均每件偵查案件偵結所需天數的差異會受到檢察官人數和案子的性質等影響,如果檢察官人手充裕或是當地案件的性質都偏向單純,結案所需天數自然會降低。 相對來說,連江地檢署雖然每位檢察官每月所新增的案件只有9件,但其平均每件偵查案件偵結天數卻高達61日,相較於台北地檢署平均每件偵查案件偵結天數為35日,就表示某些地檢署的檢察官在處理案件上的效率是有改進空間的。 整體來說全國平均偵結天數為50日,此數據可做為檢調偵辦效率評估之外,更由此監督檢調偵辦案件過程是否草率、是否有失其公平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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