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引發了社會公審?】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卻很公開?媽媽嘴案與南迴搞軌案

  • 2016-09-30
  • 法操司想傳媒
13898550_1221954141189030_1225122806_o 吳漢成律師(圖左)向民眾解析南迴搞軌案的相關爭議處。
 

【誰,引發了社會公審?】系列論壇第二場:【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卻很公開?媽媽嘴案與南迴搞軌案】,邀請南迴搞軌案主嫌李泰安的辯護人吳漢成律師、媽媽嘴咖啡廳老闆呂炳宏和呂炳宏的辯護人葉恕宏律師到場。從媽媽嘴案和南迴搞軌案這兩起在台灣社會引發轟動的命案,探討檢警、媒體、律師和被告之間的互動關係。

吳漢成:偵查受媒體報導影響,捕風捉影

吳漢成律師以他為李泰安辯護的經驗為例,指出南迴搞軌案偵辦和審判期間,社會上捕風捉影,讓他受到很多攻擊。而當時的檢察官也大量操縱媒體公審,使得法官被洗腦,例如二審法官開庭時劈頭就問「(殺死陳氏紅琛的)蛇毒從哪裡來?」但事實上檢察官在一審時就已經承認沒有蛇毒的問題,顯然二審法官也有受到媒體報導的影響。

吳律師進一步指出,當時李泰安家門口總有14、15輛SNG車常駐,而他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常有4、5輛SNG車駐守,「害我那幾個月都沒生意,沒人敢上門!」但也正是因為記者常駐,使得吳律師和許多記者關係愈來愈好,因此從部分記者口中得知,檢警內部經常有人直接傳簡訊給所有記者,洩漏檢警的偵查方向。

除了檢警私下洩漏資訊之外,檢察官有時也會開記者會大肆宣揚偵查成果,吳律師以2016年7月19日發生的大陸旅行團遊覽車火燒車案為例,檢察官就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大肆公開偵查資料。但吳律師指出,儘管檢察官在記者會上信誓旦旦說明案情,也難保此推測未來不會被科學證據方法所推翻。例如吳律師近期發現,檢察官隱匿了一份鑑定報告,內容推翻了檢方所認定的陳氏紅琛死因,因此吳律師準備針對此點為李泰安聲請再審。

呂炳宏:被媒體判為有罪,至今仍受影響

呂炳宏是八里媽媽嘴咖啡店的老闆,在媽媽嘴雙屍命案發生後,他一度被認為涉有重嫌,甚至差點被羈押,但最後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呂炳宏呼應吳漢成律師所言,指出媽媽嘴案與南迴搞軌案一樣有許多峰迴路轉。

呂炳宏做了簡單統計,媽媽嘴案期間,與他有關的新聞事件,光是標題就可以塞滿4頁A4的紙。尤其在檢方聲押期間,檢警、媒體和辯方自己都在彼此「放話」。在呂炳宏第二次裁定交保之後,法院罕見地禁止呂炳宏和律師繼續對外發表與本案有關的言論,結果使得他們無法反駁後續媒體上的胡亂指控。

呂炳宏強調,在他獲得法院裁定交保之後,檢方曾對媒體表示「對不起家屬和社會」。這讓呂炳宏非常不悅,因為檢警真正對不起家屬的,是他們沒有遲遲沒有找到真相。呂炳宏感慨,儘管他最後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其實他早就已經被媒體判刑,所以即使到了現在,還是有許多人以為他是有罪的人。

葉恕宏律師:檢警洩密,卻查無結果

擔任呂炳宏辯護人的葉恕宏律師接續呂炳宏的發言,暢談案件中律師與媒體的互動。葉律師以案件剛開始的媒體風向為例,當時媒體的報導主軸是「呂炳宏等人為錢殺人」,葉律師便建議呂炳宏提供財力證明,消除媒體所臆測的殺人動機。另外,檢察官曾在聲押時主張呂炳宏曾經買金紙以憑弔死者,但因為這個論點早就已經在媒體上被披露,使得辯方早有準備,輕而易舉地指出這個論點的不合理之處。

葉律師強調,諸如此類媒體報導與偵辦方向幾乎同步的情況,檢警內部當然必須調查誰涉嫌洩密。儘管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確實曾表示要進行調查,但仍然什麼結果都沒查出來,如果連檢警自己都搞不清楚誰洩密,那又有什麼資格談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原則或避免輿論公審呢?

閱聽大眾須主動反抗,杜絕亂象

在座談會尾聲,吳漢成律師強調,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大多是警察,而檢察官也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要杜絕這種亂象,還是得靠閱聽大眾和輿論予以反抗。

呂炳宏則認為,媒體報導對案件往往造成嚴重影響,甚至連證人的證詞都會隨媒體起舞,但這畢竟是媒體本質使然,真正該檢討的還是檢警。

最後,葉恕宏律師補充,儘管偵查對外不公開已經成為共識,但對被告和辯方仍然應該適度公開,畢竟檢察官負有客觀性義務,還是應該適度讓辯方知悉偵查資料,而不應該用偵查不公開為藉口來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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