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青年的力量:法國史上最年輕的總統
新任法國總統Emmanuel Macron。照片取自Mutualité Française:http://ppt.cc/FGF1W
2017年5月7日,法國誕生了史上最年輕的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年僅39歲,政治閱歷並不豐富,可說是政治界的菜鳥,但卻以66.1%比33.9%的得票率,大勝對手勒朋(Marine Le Pen)。 法國總統是由普選產生,在普選中,法國總統必須得到過半數的得票率,若在首輪投票,各候選人得票是未過半數,則需由首輪得票前2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投票。依據法國憲法規定,只要年滿23歲的法國公民,獲得來自法國至少30%以上省份的500名民選代表的連署支持,即可作為法國總統候選人。
反觀我國總統制度
馬克宏以39歲之姿當選法國總統,若是在台灣,卻連擔任總統候選人的機會都沒有。依據我國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另外,我國並沒有絕對多數投票制(得票數無須過半),前總統陳水扁,就曾以得票率39.30%當選,為台灣第二位由人民直選的總統。 對於總統候選人有較高的年齡限制,並非我國特殊情形。在美國、俄國,須年滿35歲,才能擔任總統,韓國總統與我國相同為40歲。為什麼法國可以選出如此年輕的總統呢?年輕人當總統,真的不可行嗎?
行政權:應具有擘劃性及未來性
民眾也許會認為,讓一個年輕小毛頭,沒有什麼社會經驗,就當上總統,是非常不適合的。但此句話出現了第一個謬誤,年輕人不代表社會經驗不豐富;年長的,也不代表就能了解社會上大大小小的事,體會民間疾苦。讓年輕人投入政治,注入新的思維,很可能反而可以改變許多不適宜的現況。 國家首長,需要對於各項事務提出計畫,帶領整個國家前進。
而身為年輕世代,有的是創造力及未來性,這點,在行政上,是非常需要的。可能也有民眾會擔心,年輕人天馬行空,做出來的決定,真的可行嗎?回到行政權的本質,行政權本來就是分工極為細微的一個組織體,做出各項決定的背後,都有不同的專業行政單位評估,提出施政建議。因此,並不是總統一個人說了算的。 再者,今日我們仍有國會可以監督、制衡總統。
行政權也不像司法權,司法所做出的決定,為了法安定性,能變動的空間是非常小的,但行政則不然,在施政的過程中,仍然可以進行討論和修改。 年齡,無法作為具備擔任總統能力的判斷,對於總統的監督,在於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分立、分權制衡都能達到其應有的果效,台灣的民主還很年輕,我們仍在走出屬於我們自己的民主道路。現在,我們已經選出了台灣史上第一位民選女總統,說不定未來,我們也能出現一位能夠彰顯年輕世代力量的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