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論壇:誰,引發了社會公審】【法操論壇】人民公審正當道?鍵盤法官就不恐龍嗎?

  • 2016-08-01
  • 法操司想傳媒

《法操》是一個致力於監督檢察官與司法改革的媒體,成立一年多來,我們以實際臨庭、案例討論等,期望透過媒體之力,揪出檢察官繆誤,期許公民能瞭解更多司法議題,真正掌握「法」,而不再是國家所支配的客體,呼籲民眾一同來關心與監督我們檢調體系

近日司改會舉辦「全民司法改革運動」,民眾票選最引發關注的前兩名司法亂象,皆與媒體相關:「偵查中的不當報導,造成輿論公審」、「媒體未經確實查證的錯誤報導,傷害司法與當事人」是現今司法面臨的首要問題。

《法操》也在實際臨庭中發現,矚目案件諸如媽媽嘴案頂新越南油案等,檢察官與媒體的互動關係微妙。像是媽媽嘴案,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甚至比檢警更先一步,到媽媽嘴咖啡廳詢問被檢察官懷疑涉案的呂炳宏等人。令人不禁疑問,新聞媒體從何得知此訊息呢?而頂新越南油案二審以來,每次開庭前新聞媒體都會有「搶先報」,像是最近7月5日開庭前,檢方就先發出新聞稿,直指頂新要求自費傳喚外國鑑定人,是企圖影響司法的公正性。但是,開庭的時候卻沒有再對這件事情發表意見。令人困惑,如果這件事這麼重要,為什麼法庭上隻字未提呢?

因此,《法操》舉辦【誰,引發了社會公審】系列論壇,期望藉由和不同背景的與談人相談,誘發民眾的理性思考,共同關懷司法議題,讓台灣的司法環境能更加進步。

【人民公審正當道?鍵盤法官就不恐龍嗎?】論壇

7月21日晚上第一場:【人民公審正當道?鍵盤法官就不恐龍嗎?】便在這樣的期許下展開。現場邀請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風傳媒總主筆夏珍老師,與法操司想傳媒主編蔡正皓律師,在創辦人高宏銘律師的主持下,對於人民公審與鄉民正義進行意見交流,更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媒體與司法間微妙的互動關係提出討論。

記者與讀者聯手,製造恐龍法官

李茂生老師指出,現今媒體對於犯罪事實的報導,活像是見到黑影就吠的狗,未經查證就搶先報導。但這也無可厚非,因為現今網路的特色就是快,導致記者必須要搶快,一快就無法求證。再加上記者通常非法律背景出身,法學素養不佳,讀者的法學素養也不好,常常就會「製造」出恐龍法官。

如頂新越南油案,一審法官檢驗原油,確定沒有問題,也詳細的寫在判決書裡,但是大家不看判決書,看了新聞後,說「又是」恐龍法官。而事後對於更深一層的犯罪原因探討,例如無差別殺人犯的心理狀態,由於賺取不了點擊率、血汗的工作型態,幾乎不會有記者能夠花時間作深入報導。

已經很公開的,不報也不行

「新聞是最不專業的專業。」甚至網路上出現了「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這樣的嘲諷。夏珍老師說,這實在對記者非常不公平,記者不僅必須屈服「點閱率」,而且很多案件是不得不報,譬如白玫瑰案大埔案洪仲丘案等,都是先在PTT上沸沸揚揚激起「鄉民的激憤」,記者只好跟進報導。

 又或者,像是之前檢方大動作搜索中研院長辦公室,那麼多人都看到了,還能偵查不公開嗎?就算記者不報導,網路上也馬上會流傳。而且,夏老師指出,適當地打破偵查不公開,可以監督檢察官,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對於許多人批評記者忘了身負法治教育的責任,夏老師則分析,我國的學校教育幾乎忽視法治教育,卻要求記者在短短的報導裡教大家法治,根本是本末倒置。

違反偵查不公開會怎麼樣呢?

蔡正皓主編則是從比較法的角度出發,反思國內即使違反偵查不公開,似乎也不會怎麼樣。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項:「偵查,不公開之。」但,沒有哪一條直接明確規定,如果違反了會有什麼法律效果。只有間接的洩密罪,而真正因為偵查公開遭判洩密罪的,也只有涉扁家洗錢案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高院刑事判決101上易2880)、洩漏偵查內容給馬前總統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高院刑事判決103矚上易1)。

蔡主編指出,國外有多種作法可供我們參考,其中有兩種值得一提。一是考量受刑人已經遭受輿論壓力的懲罰,身心備受煎熬,從而予以減刑。另一則是,因為證人的立場已經受到輿論的影響,立場不免偏頗,法官可以不採信證人的證言。

拒點不當新聞,改變媒體生態

偵查不公開與媒體的報導權,一個要封鎖消息,另一個要公開消息,本來就會有所衝突。夏珍老師提到,媒體界自己在運作的過程中,慢慢形成一些默契。如當年白曉燕命案,中國時報刊登她的斷指,遭到媒體界一片撻伐。就此之後,大家也就不會再去報導這樣的新聞。

蔡正皓主編則是說,其實媒體界與司法界在這個議題上沒有對話,也沒有共識,這是非常可惜的。李茂生老師也指出,大家確實還沒有劃出那道不可越過的紅線,建議讀者大眾們的暫時解決之道,是不要去點閱那些新聞,久而久之,那些不當的新聞自然會被言論市場淘汰。

接下來,《法操司想傳媒》也會於8/3、8/17晚間舉辦後續的論壇講座,以媽媽嘴案、南迴搞軌案與頂新越南油案等,貼近大眾生活的重大案例,繼續探討更多偵查不公開的司法主題,也請有興趣的民眾,千萬不要錯過。

下兩場論壇,報名資訊

8/3 【偵查不公開,但媒體卻很公開?媽媽嘴案與南迴搞軌案】

葉恕宏律師(案件關係人呂炳宏的辯護人)

呂炳宏(媽媽嘴咖啡店老闆)

吳漢成律師(搞軌案被告李泰安辯護人)

報名:http://ppt.cc/AQdDZ

8/17 【檢察官新聞稿比起訴書寫得好?頂新越南油案】

吳至格律師(台北大學法律系兼任教師)

高宏銘律師(法操創辦人、檢察官轉任律師)

李惠仁導演(紀錄片導演、獨立記者)

報名:http://ppt.cc/tzw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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