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論壇:誰,引發了社會公審】《法操論壇》頂新案檢察官請回答,媒體和法庭哪裡是戰場?
法操論壇壓軸場!法操共同創辦人高宏銘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吳至格律師、紀錄片導演李惠仁(由右至左),以頂新油案為例,探討司法與媒體間的關係。
《法操》8月17日晚間7點半舉辦【誰,引發了社會公審】系列論壇壓軸場:【檢察官新聞稿比起訴書寫得好?頂新越南油案】,邀請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吳至格律師、紀錄片導演李惠仁,以及《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以《法操》長期跟庭的頂新油案為例,一同探討在社會矚目案件中,檢警在執法時,與媒體的互動關係。
高宏銘律師探討在頂新油案中,台中高分院檢察官對媒體公布案情一事。
檢察官的戰場應在法庭,而非媒體
高宏銘律師從頂新案出發,直接指出,依法與常理而言,檢察官在起訴時,就應備齊所有相關證據。但,頂新案在彰化地院一審期間,檢察官才到越南蒐證,顯示本案的檢察官,在起訴當時,就沒有完整蒐證。
而如今,已經進入了二審,台中高分檢卻在每次開庭前,都會將相關案情資訊、訴訟策略都透露給媒體,甚至還開放卷證資料讓媒體拍照。吳至格律師痛批「檢察官讓媒體翻拍卷證,那幹嘛不直接把所有卷證都放在dropbox讓全國人民下載就好了!」,法務部主張制定的「卷証資料不當使用罪」,就是要避免此一狀況的發生,檢察官身為司法機關的一份子,卻仍然做出了不良示範!
甚至,相較於在媒體前侃侃而談,檢察官在法庭內的表現卻是惜字如金。三位出庭的檢察官,其中兩位幾乎完全不發言,而主要在媒體上發言的李慶義檢察官,揭露給媒體的資料卻未在法庭上提出。檢方種種行徑讓人質疑:檢察官到底是把主戰場放在法庭上,還是媒體前呢?本案判決難道是社會法庭來決定嗎?
吳至格律師則指出台灣法治教育的欠缺,導致許多司法亂象。
台灣欠缺法治教育,導致亂象叢生
吳至格律師表示,依他的觀察,在頂新油案中,檢方與辯方其實都將媒體當作了一種工具,而這並非是好的司法環境。吳律師認為,之所以會有如此情況,是由於台灣教育中,長期忽略了基礎法治教育。
吳律師指出,法律與健康都是日常生活可能遭遇的風險,但在國民基本教育中,卻僅有健康教育,卻沒有法治教育。提升人民的法治教育,也應該是政府的責任,卻極少有人重視。
另一方面,吳律師也認為,司法專業人員必須反思自己面對輿論壓力的抗壓性。例如:法官在判決書上必須具名,但檢察官卻不需在起訴書上具名,如此一來,民眾很難可以監督到檢察官,法官更容易成為媒體戰中的犧牲品。
李惠仁導演提出社會公審的幾個觀察,認為民眾想要嚴懲犯罪者,卻忽略了犯罪的成因。
社會公審只想懲罰犯人,卻不追究原因
李惠仁導演開宗明義就痛斥,台灣當今的法治教育水平確實很低落。以「偵查不公開」為例,不只一般民眾和記者不了解,甚至連警察也不清楚相關規定。同時,民眾對於自我行為的把持,也容易受到媒體煽動而群情激憤。例如涉嫌連續虐貓的陳姓台大生、以及涉嫌殺害小燈泡的王姓嫌犯,在移送途中,都遭到圍觀群眾拳打腳踢,卻沒有任何單位出面追訴傷害罪的現行犯。
李導演進一步質疑社會公審的正當性,認為即使監視器清楚拍到犯案過程,也不能就表示真相水落石出。有許多案件,往往不是表面上所見如此單純。同時,李導演也認為,民眾只是想把犯人抓出來處罰,卻從不去探討犯罪背後的原因,對於台灣社會的進步實在幫助不大。
民眾、媒體和司法制度,互助完善司法環境
最後,關於媒體對刑事案件的報導,高宏銘律師也指出,台灣媒體或評論者,往往沒有清楚理解案件脈絡,而以過度簡化的方式,去分析事件。也許媒體都會反駁:「因為人民喜歡看這種報導」,但高律師認為,台灣閱聽大眾的品味,也是需要媒體長期經營的。同時,高律師也建議在場觀眾可以把握機會,多多旁聽法院開庭,能更清楚我國司法的運作現狀。
吳至格律師和李惠仁導演也透過高律師的分析延伸,呼籲民眾,趁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舉辦在即,也可以開始關心司法改革相關議題,認真思考「我們希望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應該做到什麼?」而看到新聞對司法事件的報導時,也要反思「我得到的資訊是不是對的?」唯有當民眾、媒體、司法制度三者都能彼此了解,才能互相幫助,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公開的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