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法律】《激辯風雲》:一個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能稱為法律
激辯風雲(The Great Debaters)是一部真人真事改編,2007年由丹佐·華盛頓(Denzel Washington)擔任主角兼導演的一部電影,描述美國1930年代,一位任教於德克薩斯州威利學院的詩人馬文·托爾森(Melvin B. Tolson)的故事,他帶領4位學生組成辯論隊,並在那個仍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的年代,為黑人民權邁出重要的一步。
威利學院辯論隊 為種族不平等發聲
在種族隔離政策的年代,白人與黑人就讀不同的學校,當時的威利學院是一所由黑人組成的大學,而由托爾森帶領的學生辯論隊,在與其他大學的比賽一路過關斬將,並收到由白人學校奧克拉荷馬大學的比賽邀請。然而,雙方的比賽不但只能在校外舉行,該次的辯題「是否該讓黑人進到州立大學」當威利學院唯一的女辯士薩曼莎·布可上台時,現場的白人因不認同她支持黑人該受平等對待的言論而陸續離席,顯示當時種族歧視如此普遍的氛圍。
之後,在托爾森持續寫信給哈佛大學並爭取交流的機會,終於獲得和全國冠軍哈佛大學在全美直播下進行友誼賽,並對「消極抵抗是否為維護公正的道德武器」展開激辯。這場辯論其實直指一個重要的議題:當種族隔離政策這樣不公平的法律施加在黑人身上時,黑人選擇消極抵抗是否正當?這場精彩的攻防在此不多談,留待讀者細細品嚐。
面對不公義的法律 來自人民抵抗的聲音
觀看本片時,會不時感受黑人受到壓迫的處境,例如主角之一的詹姆斯·法默(James Farmer),他的爸爸就曾遭受白人農民的刁難;在辯論隊前往比賽的路上,甚至親眼目睹白人動用私刑並活活將一位黑人燒死,觸目驚心的一刻更讓人難以想像,同樣身為人類卻僅是因為膚色的不同,就要受到不被人一般的對待。
當時的托爾森私下組成工會,不僅是為中下階層的人民爭取權利,更是為黑人的權利奮鬥,即便當時承受許多人不諒解的眼光,甚至因此被捕都仍都屹立不搖。而事實上,這支辯論隊的學生也承接托爾森的火炬,詹姆斯·法默後來成立種族平等協會,並成為黑人民權運動的領導人,將這股在30年代點燃的黑人民權意識,承接到50年代黑人民權運動的興起。
195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定學校的種族隔離政策違法;隔年,阿拉巴馬州發生黑人選擇以全面罷乘以抵抗種族隔離政策。1963年,《我有一個夢》在林肯紀念堂廣場發表,馬丁·路德·金恩成為全球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並將種族平等的理念推向高峰。1964年,美國通過《民權法案》,明文禁止不得採取種族隔離,終於結束長期在學校、公共場域和工作空間的種族隔離政策。
「一個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能稱為法律」這句話出自羅馬哲學家聖奧古斯丁,也是詹姆斯·法默在辯論賽上引用的名言,在那個法律無法保護黑人,法律本身就是壓迫、侵害黑人權利的年代,選擇消極抵抗是人民出於良知與正義所能反抗的手段,也是詹姆斯·法默在看到黑人被以火燒對待後,發自內心的聲音。
日前媒體報導一美國婦女在星巴克因聽到隔壁桌留學生用韓文對話,而直指韓文聽起來「噁心」並要求他們只能說英文,我們固然不該以單一事件來評斷所有人,但也顯示即便是現代仍存在歧視的言語和行為,不僅反思並警惕我們應時時抱持尊重他人的心,更應了解,沒有任何人該因為種族的不同而遭受不平等的待遇。